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不信爱情,所以不恋爱不结婚,宁肯独身一辈子。
年纪轻轻这么看破红尘,难道是雁新雨和渣男的事情对他刺激太大吗?
本来想着雁空山既然能对我变黄,努努力应该也能变粉,但果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啊。
想让他变粉的人那么多,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罢了。
而很快,店里发生了一件事,也完美应征了这一点——之前我在雁空山家门口见到的那个白裙美女找过来了,直接来了书店,穿着那晚一样的白色连衣裙。
她一出现我就认出了她,因为她长得实在很漂亮,比粉红女郎漂亮,比孙蕊漂亮,当然也比我漂亮。眉目传情,长发细腰,像个大明星。
这样一位大美人突然莅临街边破破烂烂的二手书店,很难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不仅我关注她,文应也一直看她,甚至店里的顾客也不时拿眼偷偷扫过她。
她在书架前自如地翻着手里的书,似乎相当适应这些视线,甚至还有些享受其中。
我当然不会以为她来是真的为了买书,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和我也不是真的要给雁空山打工一样,我们都目的不纯。
“做什么站在这里发呆?”
雁空山从仓库出来,路过我时古怪地问了一句。
“欸…”我正要提醒他桃花找上门,他已经自己看到了,表情瞬间冷下来,长眉也紧紧隆起。
“好久不见。”白裙女微笑着向雁空山靠近,手里握着本书,仿佛刚刚挑选完毕要去结账的模样,“我来买本书。”
你才不是!你头顶的粉骗不了我。
雁空山垂眼看她,没有久别不见的欣喜,也不存在什么客气的寒暄,直接了当道:“你和我过来一下。”说完他兀自转身往后门而去。
白裙女对着他背影抿了抿唇,将长发别到耳后,踩着高跟跟了上去。
后门出去就是之前“止雨祭”时我和雁空山、雁晚秋一起走过的阴暗小巷,很适合说些私密的话。
整理着书架,思绪却不由自主飘往仓库,顺着后门全都集中在雁空山身上。
不知道他们说什么悄悄话呢…
“余棉,这里有客人打翻饮料了,你去拿拖把拖一下!”
“啊…好!”听到文应的声音,我忙应了声,快步走向休息室。
拖把之前分明是放在休息区的杂物处的,可我找了圈都没找到,就又跑到隔壁仓库找,最后在后门边上总算找到了它的身影。应该是谁用完后忘了放回去了。
“要吗?”
“要。”
后门微微敞开一条缝,雁空山他们没走远,该就在门口附近,我很轻易便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我瞪着眼,握着拖把,差点一脚把门踹开跳出去大问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这两个人在说什么虎狼之词?
但很快我又按耐住,冷静下来,觉得应该不至于,雁空山不是那样的人。
我拉住门把,从门缝里看出去,两人果然没走远,雁空山嘴里咬着一支点燃的烟,手里另外还拿着一支递到白裙女面前。
方才应该是在问要不要烟。
我暗暗吁了口气,怕被发现,正要离开,又听白裙女嗓音低柔道:“这么久不见,你有没有想我?”
她语气没有丝毫做作,显得很深情。边说着,边低头就着雁空山手上的打火机点燃了自己那支烟。
我就算不喜欢女人,也不得不承认她实在风情万种,很让人心动。
清穿后她成了四爷的掌心娇 怂且甜 晚玲(民国NP) 畸变星夜(末世,1v1) 一袭华袍 无敌仙帝重生都市 霓虹熄灭 攻略神明后,前夫后悔了 白日梦(1v2) 黑手党和人质 《苦涩青柠》NPH 嫡女不善:楚楚这厢无礼了 重生暖婚甜入骨 校花的金牌保镖 玉娇凤 素手为谋动京华 摄政王的掌中雀飞走了 我是天道亲闺女的恶毒师姐 元少的追妻法则 进城的小树精他膨胀了
(甜宠,无虐)穿书后,赖雨果开始疯狂追求大反派墨邵庭!赖雨果怼男主女主没办法,以前眼瞎,现在眼睛好了,自然得找更优秀的男人!我和墨邵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墨邵霆如果您喜欢穿书后赖上反派大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成长型女主懂动物语言全员恶人)锦和从出生的那一天,就与弟弟永琏不同,能听懂小动物的声音。一次是在王府,听到了蚂蚁和锦鲤的声音,一次是在宫里,和两只红黄锦鲤成为了朋友。可在三岁时,一场大病的到来,让锦和多了一项‘先知’的能力。只要与别人沟通,脑海里,就能知晓别人未来的变化,原本平静安稳的生活,彻底发生了变化。因...
被渣男推下32层摔成肉泥后,尤欢意外重生在同名同姓的十八岁少女身上。从此,尤欢开始了复仇之路。渣男影帝酒局谈事,她淡定掀桌。渣男影帝举行婚礼,她播放选妃视频。渣男影帝澄清记者会,她直接报警当场送他入局子。尤欢掐腰看着自己的杰作,狂得要命,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病娇偏执,斯文败类(反)心机腹黑年下忠心狼狗(男主)白切黑女主)顾思叶嫁给了海市最完美的男人,所有人都羡慕嫉妒她。可只有她知道,萧天择对她毫无感情,只将她当成生育机器。最终,她不甘屈辱,逃离了他的魔掌。可是当她真的离开后,萧天择却又疯魔一般,全世界寻她。不成想,她早已另有良配。他癫狂的将她抵在墙上,赤红着眼...
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简介emspemsp关于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一次亲密接触,他是妹夫,妹妹和妈妈算计让她给他生孩子二次亲密接触,他是闺蜜的男人,儿子算计要她成为后妈。三次亲密接触,他成了侄儿,他们被同时绑架扔在一张床上...
这是一部写平头老百姓生活的小说,西南边陲小镇的唐建军醉死后魂穿到1988年自己身上,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充满激情的年代,他将怎么重启自己的人生?故事主要写日常生活,没有其他穿越者拳打杭州马,脚踢深圳腾,摩擦某东狗的能力,猪脚就是带着多一世的记忆在世上正常生活,凭借多出来的记忆努力活着,顺便让家人过好一点,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