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书库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6节(第1页)

第94章

暖气热烘烘的,谢朝口干舌燥地从蓬松的鸭绒被子里爬出来,浑身都不得劲,肌肉酸软得很,尤其是大腿那块儿,就像是跑了场漫长的马拉松,后遗症非常之可怕。

他眨了眨眼,想把眼睛睁大点,只感觉眼皮子沉重,貌似水肿了。

昨天过得太刺激,谢朝回忆了几个片段,后牙槽都咬得疼起来了,以后再也不想看见书房那个据说是皮质亲肤柔软的大椅子了。

他扫视了整个卧室,安格斯已经不在了。谢朝咬紧了牙,等老子好起来,你等着瞧,虐死你。

银白色的门把手发出轻微的转动声响,安格斯随后进来了,鞋子踩在地板上几乎没听到声音。他看见谢朝已经醒了,这才大声说话:“肚子饿了么,刚好家里还有些杏仁,就熬了点杏仁粥,现在起来刚好吃热的。”

他把床头柜上叠好的衣服递过去,苍白修长的手指搭在深色的家居服上,异常的显眼。

谢朝的屁股反射性地疼了一下,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这手上满是粘稠液体的模样。他微不可见地红了脸,侧过头,匆忙接过衣服,直接往身上套。

安格斯虽然帮他洗过澡,但没替他穿睡衣。谢朝蹙着眉,在心里默默吐糟了两句。他现在不想说话,嘴里干涩着,想喝点有味道的水。

新衣服居然是盘扣的,料子是亲肤的丝绸。盘扣开得有些松,谢朝又瘦,隐约能看见衣襟缝隙处白皙的皮肉。

“有饮料么?”谢朝马马虎虎地扣好了,问。

安格斯回过神,望了望他干燥的嘴唇,唇色浅白,“我去厨房拿一杯。”

谢朝搭上拖鞋,提了提宽松的裤管,不经意瞅见小腿上一块淡淡的淤青,瞬间涨红了耳根。靠,下次老子一定掐死你。

他弯下腰揉了揉淤青,手上染上了药膏的味道,看来安格斯给他擦过药了。

柔和的嗓音从头顶传来:“泡了蜂蜜水,温水比较好。”

谢朝直起腰,腰板子也不舒服。他瞪了瞪眼,捧着水杯,灌了一大口水,蜂蜜的甜味都没尝到。

“怎么不甜?”反而有些苦涩。

一出口,嗓音沙哑,破锣嗓子像长年失修的鼓风机,吱吱呀呀的。

谢朝说完这一句话,立马闭嘴,太难听了。

安格斯敛眉:“抱歉。”很老实安分、宜家宜室的样子。

谢朝默了,深吸一口气,我们要理解雏儿刚开荤的心情,技术不到位可以改正。谢朝晃了晃腿,自以为他自个儿身经百战似的。

“喝完了。”谢朝闷不做声地干掉一杯蜂蜜水,“下次多放点蜂蜜,没味道。”

安格斯点头,眼神在他身上转悠:“身体还好么?”

谢朝乜他一眼:“你说呢?”

安格斯握紧他的手:“上过药后怎么样?”

谢朝顿了顿,敷衍地说:“还行。”暗地里赌咒,下次一定不会再去书房呆一个小时及其以上。其实刚开始是舒爽的,后来就成了煎熬……

他提起步子,慢吞吞地往厨房旁边的小隔间里走。

安格斯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眼力见识十足地拉开座椅:“先坐会儿,我去盛粥。”

座椅上是软乎乎的沙发靠垫,特别蓬松,两边还有亚麻色的流苏坠子,和这抽象立体的亮色椅子不搭,看来是安格斯临时找来的替代品。

谢朝坐塌了一个沙发靠垫,无所谓地想,坏了就让安格斯再去买。

粥一直温在锅里,温度适中,入嘴不烫,滑入胃里,却又热腾腾的,暖得喉管都很舒服。粥里的大米已经熬得稀烂,带着些许浓稠,入口绵柔,杏仁的苦味也尝不到,倒是有股植物淡淡的清香,混着米油味,闻起来很有食欲。

也许是谢朝太饿了,昨晚七点到今天中午十一点都没吃过东西,还消耗了堪比马拉松长跑的体力,这会儿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还把一罐头他在超市里买到的最嫌弃的白萝卜配菜吃光了。

安格斯欲言又止,白萝卜可能有点辣,不适合谢朝现在吃。但是辣味也不是很重,他想想还是算了,谢朝要喝一天的粥,应该没事的。

女猎户与穷书生  长姐穿越啦  反派重生后我抱上金大腿  江湖小香风  洗白那个大祭司[系统]  无上崛起  我喜欢你很久了  龙王殿  籍籍无名  锦色盈门  仙魔变  顶级婚约:老婆离一归二!  姜宝的佛系女配日常[快穿]  洪荒之开局捡到斩仙飞刀  惊悚NPC觉得我暗恋他  我养的狼狗成精了  重生之人鱼巨星  撩妻101次:老公大人深度宠  我被套路了[重生]  请你对我负责  

热门小说推荐
红楼:庶子崛起

红楼:庶子崛起

贾璟带着骑砍的游戏系统穿越到红楼世界,顶替了贾赦庶子贾琮的存在,变成了与迎春一母同胞所生的弟弟。想到贾家将要面临的衰败与被清算,贾璟表示,我不同意!且看一个带着外挂的穿越者,如何在红楼的世界里,逆天改命,上演一场庶子崛起的大戏!如果您喜欢红楼庶子崛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到古代当名士

穿到古代当名士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成名士宋时穿越成小官之子后,就过上了这样悠闲的名士生活本文是耽美文,CP桓凌X宋时,小师兄是官配,不喜勿入接到编辑通知,后天8月16号入V,明天15号暂停更新一天攒稿,到时候三更奉上,大家不要急这个漂亮的封面图是鹧鸪less姑娘为我做的,在这里特别表示感谢...

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

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

扶弟魔苟琪一朝穿成古代小女娃,谁承想这小女娃的父亲也是个扶弟魔。祖母为了让三叔的儿子读书居然想让父亲将她这个小娃许配给傻子,这怎么可能!分家!必须分家!可分家过后日子艰难,不过没关系,她有一双自带解析功能的眼睛!只要所见之物,眼睛都能通过不同颜色的雾气来提醒苟琪,并且准确解析出物体的功效。不管是水果还是药材,是疾病还是伤痛,甚至的毒物,她的眼睛都能准确的解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靠着这双眼睛,她卖药材,做吃食,甚至还能看病救人发家致富那可是指日可待了!如果您喜欢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秦有盛世

大秦有盛世

成为历史结局很遗憾的秦公子扶苏,成为了大秦帝国建立之处的引路人,一步步引导秦国艰难改革前期双男主提醒制度为当下服务,超越了生产力谈制度,一切都是虚妄。如果您喜欢大秦有盛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

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

赢天原本是蓝星的大学生,五年前穿越到秦国,成为秦候三公子,开启了系统。第一年,签到了墨家,成为墨家钜子,耳目遍布天下!第二年,签到了罗网,掌控了秦时明月世界的江湖,罗网所在咸阳。第三年,签到了九千万石粮草,储存在咸阳粮仓之中。今年已经是第五年了,签到了三万玄甲军,又被安排在了咸阳,虽然我名义上是咸阳城主,但是我没赴任啊,你总是签到在咸阳,这不是坑爹吗?这一天圣旨道圣命,调三公子赢天即刻赴任咸阳,总揽咸阳军政大权!在乱世之中,面对天子威压,诸国虎视,为了生存,不得不气吞万里如虎,奋六世之余烈,志在东出,智斗天子,北灭百戎,横扫诸国,一统寰宇。成为秦国大帝的赢天登上九丈高台,向天下振声宣布波澜壮阔的战国时代,至朕而终。历史架空,历史党请勿细究!如果您喜欢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

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

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简介emspemsp关于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魔镜啊魔镜,未来修真界第一人是谁?是叶湛。等等,我先去杀了他。魔镜啊魔镜,叶湛被我打得生死不明,现在未来修真界第一人是谁?是叶湛。???魔镜啊魔镜,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