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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最后一个场景,将主走剧情,借主角角度去看到为什么以前雌尊雄卑的虫星会成为现在的雄尊雌卑。
我剧情方面弱力,剧情与日常融合不够熟练,这篇文最晚2月底完结,对剧情方面没信心的可以等到完结以后再来看。
第64章第章
过了晌午,天空正中央悬挂的太阳被一团团厚重云彩遮盖,只有云与云边缘相接处,才有几缕阳光从天上的缝隙里飘下来。当有风吹过,席天从背包里拿出布玛叫他们早准备好的后外套穿上,这才阻止了剩余的暖意从微薄的体温上流走。
也许是由于歉意,本来预定是今天上午出发,却推迟到下午,布玛对此没有任何怨言,路上还同他们开完笑,说正好上午可以在家里帮雌父带着弟弟。
这一路上,尽是艾利斯和布玛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席天专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谁都不敢打扰他。
艾利斯对这个地方很是好奇,向布玛询问这座塔斯卡山发生的事。
布玛虽然十四岁,但对关于家乡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却知之甚详。
“我不知道您听过的是哪一个版本的故事,我现在知道的可就有三个版本,分别是我爷爷讲过,村长讲过的,还有我那家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知识分子讲过的。”
“这三个你都说说。”艾利斯只想打发无聊时间。
“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我爷爷说给我听的,他说,五六十年前,塔斯卡山上忽然来了一群神,他们带着天上的神奇物件来到这里,建了一所华丽的宫殿,里面困着一头凶猛的野兽,每逢夜晚,月上中天,都能听到野兽的嘶吼。
这头野兽是穷兽,星球上的人原来都穷的吃不起饭,神把它困住了,年景逐渐就好了起来。
才有了我们现在连续二十年最佳宜居星球的排名呢。
就是穷兽总是不安分,但是它的弱点就是怕细小的东西,比如针,一扎它就会发出像幼崽一样的呜呜哭声,可有迷惑性了。
星球上为了镇压它,特地在每年夏季之初,举办‘针叶草节’,祈祷能驱穷兽,保丰收。”
“你说的是节日来源吧?怎么和这里有关系?”
“我爷爷在小时候是亲身经历过的人,因为当年他就住在这座塔斯卡山脚下。他还看见过穷兽,装在大粗布麻袋里,扭来扭去,会发出幼崽啼叫的声音,它装在坑里,神嘴里念出咒语,随手倒了点水,就冒起一股烟,发出滋滋声音,还有那野兽凄厉的叫声。”
布玛边说边用手比划着。
“你不用描绘得那么详细,我都感觉有点冷了。”艾利斯夸张地抱了抱肩膀,抬头望了望头顶,天空被直入天际的树枝切割,光明被阻挡。
“我们村长说的就没意思了,他说这里以前就是荒山,被一个贵族富人承包下来,金屋藏娇,夜夜和他的美人淫乐。知识分子说得更无趣了,说这里是一个很出名的企业老板用来搞研发的,然后被雷电劈中,起了大火,从此就废弃了。”
布玛对于这两种解释都不感兴趣,声线平平,背着手,脚底下还踢着一块小石子。
这座山并不在星球旅游景点之内,布玛最初听到雇主点名要来这里看看,十分好奇为何养尊处优的雄子对荒废已久的地方起兴致。不过一听说有三倍的钱拿,好奇心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再者说,通往那座破旧屋子的路线原本就是本地人上山打猎踩出来的,虽然路过那里回家后会招狗嫌,但一路上依然很安全。
一路上,他们走走停停,单程就走了快三个半钟头,就算艾利斯向来以擅长记路为傲,但这次是真的转晕了。
开始布玛和他还说说话,后来走累了,三人一起沉默。
最近小说看得多,他都无聊的脑补出向导会不会连同别人合伙对他和雄主打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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