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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虽然难听,倒也不无道理,学费超贵的大专她也觉得没必要读。
杜千寻见她点头,得意地继续:“明明家里没钱,还非读那么贵的大专。就他那高考成绩有可能在大学里的好好学他的专业吗?可能性也不大。而且我说他家溺爱他还有一个原因,你看他,浑身上下衣服鞋子加起来超过叁千,我们班都没几个穿超过两千球鞋的男生。你要是说他打球所以要穿好鞋,那我可就要笑了,他那个身高打篮球,不是去给人送菜的?他的手机也是苹果最新款,估计也得一万多。他们家做什么我是不知道,可他们家估计也不是什么中产,一个儿子娇养成这样,哪怕是上海本地人我也不敢嫁。这样的男的哪是能挡事的,不给我惹事就不错了。”
林信书只能说:“他家可能有钱吧。”
杜千寻恨铁不成钢,“他家有钱关他女朋友他老婆屁事!他要真有钱,能混到现在都找不着女朋友?附近大学女生不少呀,拿钱砸总是会有女人愿意跟他的。可他追人的作风你也看到了,缠了你两叁个月,一毛不拔,也就来店里点杯茶,什么礼物也不舍得送。他倒是怪舍得给自己花钱,穿的用的都得是最好的,最流行的,可你指望他给自己女朋友老婆孩子花同样的钱,那就是做梦!他就是典型的农村重男轻女观念下养大的自私自利的一家之宝,嫁进去你要是不好好伺候他,还想着分他的宠,他全家能吃了你!”
林信书只能说:“应该没那么可怕吧,你不是说农村现在彩礼高吗,他们不怕娶回来的媳妇跑了吗?”
杜千寻为她的天真冷笑:“彩礼再高关女人屁事!女人又拿不到那个钱,最后不还是给娘家花了吗?如果女人跑了,他们还能起诉拿回彩礼,娘家那时候又有几个把到手的钱拿出来的,到不还得女人辛辛苦苦打工凑钱还?二十万彩礼,不算利息,一个女工攒十年能还上都是走运的!”
林信书倒抽一口冷气,对呀,农村对女人什么时候宽容过,哪怕现在女人贵了,可那又关女人自己什么事?无论是谁造就的恶果,最后不还得女人承担。
“我真没想到还有要回彩礼的,我以为那个钱拿出去就和男方家没关系了。”林信书嗫嚅道,觉得自己太无知了。
杜千寻诧然,“怎么可能?他们拿钱买女人,女人跑了肯定会把钱要回去。名义上叫彩礼,其实还不就是人口买卖那套。穷地方不都这样,有钱的出钱,没钱的拿人来换,我们受过教育的女人觉得不可接受,可那些受益的男人可享用得很。你别看这个赵耀来到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待了一两年,又在读大学,他的生活水平可能赶上了大城市的平均水平,可他的脑子里的男女观念婚恋关系那一套还是他农村见过的那些。二十年的潜移默化的观念,这东西又对他那么有利,他能意识到农村男女极度不平等然后改变吗?他肯定不能,否则哪怕他长得丑,家里穷,只要他能做到和女同学像个正常人一样相处,而不是把女人当成资源,当成物品,他也早就该找到女朋友了。”
林信书回想一下她在奶茶店大半年所见到的男生的言谈举止,不由得觉得杜千寻说的太对了,想找个正常点男生确实太难了!外表看起来再正常,再光鲜的男人,只要他开始谈女人,马上就让人倒尽胃口,对他的任何好感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是她要求太高还是说男人本来就是那样?她都弄不明白了,这方面她真的感激林含璋幸好不是个正常人,他平等地厌恶所有男男女女,绝不会因为某个人是男人就自动高看优待,更不会因为某个人是女人就被鄙视,他就是谁也不喜欢,男女平等,不搞区别对待。
说真的哪怕是在被厌恶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都让她感觉好多了,他要是一张口就是传统男女关系那套,那她可真待不下去了,到时候哪怕要打工给他家还债一辈子都得赶紧跑。
杜千寻也说累了,把饮料几口喝完,“他这样的男人特别可怕。明明什么不都行自尊心却很强。想女人想的要命,可又不愿意付出一点金钱更不愿意付出任何情绪价值,就等着女人主动爱上他,最好还倒贴,给他花钱,帮他全家在上海落户,女人要是自带房子那就更了不得了。可惜我们女人没那么瞎,他那样的在大学里是找不到对象的,也就以后相亲骗骗农村不知情的小姑娘。”
林信书又忍不住头疼,“那怎么办?不能直接拒绝他吗?”
杜千寻耸肩,“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等他再有新的目标,你要是大庭广众拒绝他让他觉得没面子,他可能拿刀砍你的,这种人就那么可怕。”
真是无妄之灾,林信书这回彻底无语了。
杜千寻又说:“他要是跟你告白,你就婉拒,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或者结婚了。其实最好是找个男的来陪你一段时间,叫他知难而退。你可千万别收他的礼物,你要是收了那可就说不清了,到时候他把你砍死都是情感纠纷,虽然是他单方面纠缠你,可法官大部分都是男的,他们可不会共情女人,只会觉得你不识抬举,不接受男人的追求就是犯罪。”
不用她说林信书也绝对不会收赵耀的礼物,她不喜欢他,她甚至还很烦他。今天听了杜千寻的话,她不止烦他了,他成了一大只带毒的蟾蜍,就趴在她附近,她害怕,又恶心,可又不敢驱赶,怕他一个不高兴吐她一身毒液,不死也去掉半条命。
和赵耀比起来,曾经骚扰她的圣父根本就不算什么了。圣父毕竟身材瘦小,人也没气势,她自觉拼命的话也不是打不过他。可赵耀这样五大叁粗的男性,还是那句话,一拳能把她打死。圣父干干净净的,身上一点味都没有,不说话的时候呆的很,也不算招人烦,赵耀不说话就盯着她看,好像在用那叁角小眼睛扒她的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心术不正,不是个好人,烦人的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圣父是个不招人烦的小青蛙,那赵耀就是身上长满毒疙瘩的超大癞蛤蟆,五色的,光是坐在那里都吓人得很,更何况他身上还难闻。
林信书当然不敢把这事跟弟弟说,她工作的时候遇到的麻烦不能依靠他来解决。而且林含璋最近对她的工作诸多不满,搞不好他会趁机逼她辞职,以后想再出来工作就难了。哪怕是说了也不能让弟弟跑到奶茶店充当她男友给她壮胆,没人信呀。
至于老板夫妇,那就更没指望了,他们只会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对方是客人,又没真做什么坏事,搞不好还会劝她接受他的追求,毕竟小伙子是个“痴情人”,哪怕卖相不好,可在他们的价值观里面男人不用好看,她一个农村出身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女人不能那么挑剔。
杜千寻那边很明显就是爱莫能助,这事说到底是她的麻烦,她不能把杜千寻拉过来给她挡灾,她没那么自私自利厚颜无耻。杜千寻愿意开口提醒她已经尽到朋友的本分了,她得靠自己。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报警,这也不可能,赵耀至今也没实质性骚扰她,摄像头虽然拍到他在店里喝饮料,可这是个奶茶店,他买了饮料不想带走在店里喝根本不犯法。再说她也没拒绝过他,因为赵耀没付出什么实际行动,没表白也没送礼物,她想正式拒绝都没机会,就是叁天两头来恶心她一回。
可真把她烦得不轻,整个人都好了,上班如上坟。她也想过换班到下午,可直觉和常识告诉她,上午班其实才是能避开他的,毕竟大学生没课也不会早起,而且大部分课都集中在上午。她要是换到晚班,以后赵耀每天从晚饭时间蹲她蹲到下班,一天叁四个小时,想想那可怖的场景,她可真不用干了。
这都什么破事!她苦恼不已,这根本就不是因为她有魅力,说到底不还是因为她脾气好,性子柔,人又不说话,好拿捏,更重要的是没背景,不用担心被人找事。
赵耀这种男的就看准她这样容易被欺负的性格,被骚扰了也不敢据理力争,明明干着让人恶心的事还自觉深情。她要是和杜千寻一样牙尖舌利,人又长得高大,可能还真没这事了。黄蔚然更不会碰到这种人,她们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赵耀这种人在她眼里应该是只会是出现文艺作品里面的丑角。
可林信书确实深受其扰,无法可想,只能默默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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