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夜未眠的林路深此刻才有些困。他用有些僵的手指拢了拢大衣,也从阳台回了屋,打算多少睡一会儿。
阳台连着卧室,林路深裹着大衣直接栽到了床上。他把头埋进大衣的领口,气味还挺不错。
“汪!汪汪!”博士有些不满地围着狗碗摇尾巴。不要欺负狗不懂数学,狗能看出今天的狗粮只有往常的四分之三。
“我看你吃挺撑的。”李孤飞面无表情,站在镜子前扣衣袖的扣子。他道,“少吃点儿吧。”
李孤飞说着,顺手从西服上衣的口袋里拽出一条领带。他竖起衣领把领带绕上去,正要系起来时,蓦地像是想到了什么。
右手正夹着领带的两根手指顿住。李孤飞对着镜子抬起头,拇指和食指下意识摩挲了两下。
这是昨夜捆过林路深手腕的领带。当然,他还没来得及洗。
林路深应该是喷过香水,一夜过去领带上还残留了些许莫名的香气。
李孤飞蹙起眉,有些烦躁。他拽开这条领带,扔到一旁的沙发上,从衣帽间里拿出了一条新的、干净的领带系上。
一旁的博士能屈能伸地吃完了仅有四分之三的狗粮,又叫了两声,示意李孤飞该带自己出门了。
李孤飞从沙发上拿起那条沾染了香气的领带,凑到鼻前。这气味冷冷的,有些冲人的刺激感。
林路深果然还是和从前一样招人烦。在脑科学院的时候,只要和林路深呆在一间教室,李孤飞就总是容易分神。
林路深一会儿睡觉一会儿发呆,一会儿扔个小纸条,又一会儿冲你笑一下再转过头去,拿后脑勺对着你。
李孤飞没洗这条领带。他把它塞进了卧室的抽屉里。
博士喜欢小区后门外沿湖的一条步道。从后门出去,遮天蔽日的树木四季长着不同的颜色,被清晨的阳光洒落阴影,马路不宽,整条街都很安静。
李孤飞一般会牵着博士走三四个路口,再过到马路对面,从湖边走回来。偶尔他也会在林间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博士就自己蹲在旁边吐着舌头。
早些年这条街上还有几个早点摊,现在也都销声匿迹。
那时李孤飞还根本负担不起这里的房子。他骑着自行车载林路深过来,而林路深那个小傻蛋只会指指点点,说这个角度看湖景最漂亮,那个方向可以一览长长的、没有尽头的树林;夏季的荷花和冬季的枯木,各有各的韵味。
林路深会说,比起游人如织的湖水,他更爱她旁边的树木们。树丛间明亮的水潭,像眼睛望着天空,四周是参天的、直直的古树——兴许它们比人类的大脑更有智慧。
博士是林路深捡回来的小狗。很显然,它继承了林路深不长脑子的乐天,总是喜欢这片棕色的树干和羸弱苍绿的枝叶。
林路深喜欢看李孤飞写字。他自己光长了一张会叭叭的嘴,却懒得动笔,想到什么——不论是骂人的漂亮话还是匪夷所思的公式,都要让李孤飞在本子上写下来。
李孤飞的字确实写得很好看,林路深还曾经送过他墨水和钢笔,都是价值不菲且没什么用的玩意儿。
和林路深本人一样。
六七点起,这条街的人会开始多起来。李孤飞在最后一个街口拐弯处的早餐店里买了两个包子、一杯豆浆,遛着博士回去。
到了单元门口,李孤飞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电梯。
临终过家家 春枝压襟 考据狂在漫画里靠美惨强保命 偷渡小漂亮被神级大佬喂养了 卫先生,你要乖一点! 仙恋奇缘 高武:转移开挂负作用,我的敌人破防了 穿书七零:厂长夫人不是善茬 剑灵相亲指南 妖灵召唤师 (综漫同人)蔷薇少年鲁路修 狂龙下山:我是国手仙医 我的闪婚穷老公竟是豪门总裁 时至将离 九妖行 我们还没毕业,辍学的你成战神了 战王都是我手下,你们说我是丧家犬 桃花小道士,提剑要斩总裁红鸾星 [HP]我捡到的是猫啊 医妃凶猛,战神残王身娇体软
(甜宠,无虐)穿书后,赖雨果开始疯狂追求大反派墨邵庭!赖雨果怼男主女主没办法,以前眼瞎,现在眼睛好了,自然得找更优秀的男人!我和墨邵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墨邵霆如果您喜欢穿书后赖上反派大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成长型女主懂动物语言全员恶人)锦和从出生的那一天,就与弟弟永琏不同,能听懂小动物的声音。一次是在王府,听到了蚂蚁和锦鲤的声音,一次是在宫里,和两只红黄锦鲤成为了朋友。可在三岁时,一场大病的到来,让锦和多了一项‘先知’的能力。只要与别人沟通,脑海里,就能知晓别人未来的变化,原本平静安稳的生活,彻底发生了变化。因...
被渣男推下32层摔成肉泥后,尤欢意外重生在同名同姓的十八岁少女身上。从此,尤欢开始了复仇之路。渣男影帝酒局谈事,她淡定掀桌。渣男影帝举行婚礼,她播放选妃视频。渣男影帝澄清记者会,她直接报警当场送他入局子。尤欢掐腰看着自己的杰作,狂得要命,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病娇偏执,斯文败类(反)心机腹黑年下忠心狼狗(男主)白切黑女主)顾思叶嫁给了海市最完美的男人,所有人都羡慕嫉妒她。可只有她知道,萧天择对她毫无感情,只将她当成生育机器。最终,她不甘屈辱,逃离了他的魔掌。可是当她真的离开后,萧天择却又疯魔一般,全世界寻她。不成想,她早已另有良配。他癫狂的将她抵在墙上,赤红着眼...
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简介emspemsp关于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一次亲密接触,他是妹夫,妹妹和妈妈算计让她给他生孩子二次亲密接触,他是闺蜜的男人,儿子算计要她成为后妈。三次亲密接触,他成了侄儿,他们被同时绑架扔在一张床上...
这是一部写平头老百姓生活的小说,西南边陲小镇的唐建军醉死后魂穿到1988年自己身上,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充满激情的年代,他将怎么重启自己的人生?故事主要写日常生活,没有其他穿越者拳打杭州马,脚踢深圳腾,摩擦某东狗的能力,猪脚就是带着多一世的记忆在世上正常生活,凭借多出来的记忆努力活着,顺便让家人过好一点,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