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青云贫困的家境
青云婚后夫妻俩日子一直不富裕,任强不会赚钱。有时候人老实也不一定就好,青云当初就是喜欢任强老实话不多。可如今,这仿佛成了缺点,任强只会老老实实的干活,没有一点经济头脑。
如果父母要是不接济青云家,估计日子都没法过下去。文君是经常又是送肉又是送钱,兰兰都六七岁了还没土地,文君也没有将青云所占的土地给儿子家。
因为兰兰当时是二胎,交了罚款后村里就一直没有给兰兰分地。直到青云出嫁,村里说青云的地不用收回直接分给兰兰。可婆婆一直不把地让出来,作为儿子儿媳妇也不能说什么。
直到现在,凯文家还是四个人吃着三个人的粮。而青云虽说嫁出去了,但跟没嫁一样三天两头回家蹭饭,孩子们几乎是天天在娘家。
兰兰那会特别羡慕小表弟,小姑的儿子天天跟着自己的爷爷奶奶。有什么好吃的,奶奶都总是给表弟表妹吃而不给兰兰和哥哥。
青云的儿子叫任峰,小家伙长得很可爱。但是从小病多,体质比较弱。在兰兰的印象里表弟小时候生过很多病,弟弟的眼睛好流眼泪而且成天眼皮都是溃烂着的。
小表弟一到冬天,耳朵总是冻得稀烂。红梅其实很善良,虽然青云对自己很可恶。但是对于青云的两个孩子红梅还是很心疼的。
每到冬天,青云从来不给孩子们穿袜子,两个孩子常常是在大冷天穿一双单布鞋。十个脚趾头总是冻得发紫,每当红梅看见就会赶紧把松娃和兰兰穿不了的旧棉鞋和旧袜子给两个孩子换上。
不光是孩子们这样,青云夫妻俩也好不到哪去。任强成天也是穿个烂布鞋,脚趾头都在外面露着,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不修边幅的样子。
青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美少女了,长长的辫子已剪掉了。剪成了男式一般的短发,以前十指不沾水的纤纤玉手已变成了满是茧子的老手。
二十多岁的人打扮的像三十多岁的妇女一般,结婚之前那么讲究的青云现在是一点也不注意形象了。成天头发像鸡窝一样,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就没见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
再也见不到那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穿着一袭长裙美若仙子的青云了。现在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就是一个邋邋遢遢的泼妇形象,青云喜欢和人吵架。
很多邻居都被青云骂过,包括任强的二嫂。二嫂和二哥日子比任强家过的好很多,因为二哥是砖匠,经常去工地赚钱。而任强没什么技术,出门打工也只能干苦力,挣不了太多钱。
青云干农活倒是比红梅厉害多了,无论是体力活还是拔草这种细活青云都干得又快又好。
在任强他们村里的人们对青云的评价是能干泼辣。村里的人都不敢惹青云,青云和任强真的不是太合适,他俩的组合是女强男弱。
红梅一直都觉得青云当初选择任强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如今熊文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万元户,比起任强来可真是强了一百倍。
熊文现在都还在为没和青云在一起而感到惋惜,如果青云和熊文在一起这俩人才是真的郎才女貌。熊文天性聪明,而青云做什么事都利落,只可惜青云当初没有选他。
青云被生活逼成了泼妇,由于任强没什么出息,青云时常和任强吵架甚至于家暴任强。但是,这么好的媳妇咋对自己任强也是心甘情愿。
有一次,青云将任强的身上脖子上全掐烂了。大夏天的任强穿了一件高领衬衣回娘家帮岳母干活。由于是七月的天,红梅不知道任强被青云打了,见天气如此炎热,任强在地里干完活回来。
汗水湿透了衣服任强也不敢把脖子上那颗衬衣扣子解开,怕被别人看见伤痕。红梅好奇地问任强:“弟弟,天这么热你捂那么严不热吗?”任强低着头说道:“嫂子,我不热。”
红梅感觉有点不对,问道:“你咋了?是不是有什么事?衣服都汗湿了咋可能不热。”任强见嫂子不停追问,眼里闪着泪光说道:“嫂子,青云把脖子给我掐烂了,用指甲抓破皮了。”
说完,任强解开扣子,映入红梅眼帘的是一道道的伤痕。本来红梅是不想管闲事的,但还是忍不住叫住青云劝解了一番。
红梅对青云说道:“妹妹呀,你的事嫂子也不想干涉,但是任强可是你自己选的,可不能这样欺负他呀。”青云说道:“这日子过的太憋屈了,一个大男人赚不到钱,我有时候心里窝火。”
红梅对青云一番劝解后,青云答应不使用暴力对待任强。红梅觉得女人的婚姻一旦错误,这一辈子也就毁了。就如同自己除了苦之外,就只有孩子是唯一的寄托了。
其实熊文也过得不幸福,熊文虽然赚了很多钱,但是熊文的婚姻并不幸福。熊文当初因为没有追到青云,后来一直没有谈。最后家里托媒人介绍了现在的妻子。
熊文的妻子长得其貌不扬,黑黑的胖胖的个子矮矮的。熊文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但是父母很喜欢,觉得这个女孩老实本分适合过日子。
熊文随了父母的愿和这个女孩结了婚,结婚以后熊文一直跑着摆地摊,他老婆确实将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很孝顺父母。
但是在熊文心里还是一直觉得青云才是最好的。什么时候碰见红梅,熊文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嫂子,要是当初青云嫁给我该多好呀!”
对于女儿的现状,文君也是无可奈何,无论怎么贴补女儿,还是没什么改变。文君又给二哥去了一封信讲了讲女儿的现状,希望二哥能帮帮女儿。
二哥回信答应考虑考虑,有合适的就让青云去。这一年过年的时候,凯文回来过年了。兰兰见到从重庆归来的爸爸完全变了个样,爸爸穿的可是当时少见的洋毛衫。
爸爸脚上穿着雪白的旅游鞋,手腕上还戴了一块手表,腿上穿的可是西裤。皮肤比以前更白了,整个看起来爸爸比以前帅了。再也不是那个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穿着解放胶鞋的土农民了。
喜欢我的父亲,母亲请大家收藏:()我的父亲,母亲
凡人,仙根,问天路 都重生了,你们谁呀? 王者:全能战神,开局和女神同居 我想拥抱你每一天 电梯次元行 谓侠传 让你研究气象,你磁暴鹰酱舰队? 刚大学毕业,我让女神老师休产假 楚韵 大楼通古今,极品亲戚跪求别分家 全民觉醒:F级天赋吊打一切 表白有奖励,我成娱乐圈最大渣男 御兽从摆烂开始 万古之王 抗战:从杀鬼子开始,越杀越强 人在跑男,开局抓哭白梦研 川神 就为遇到你 天武神尊 山野尤物寡妇
贾璟带着骑砍的游戏系统穿越到红楼世界,顶替了贾赦庶子贾琮的存在,变成了与迎春一母同胞所生的弟弟。想到贾家将要面临的衰败与被清算,贾璟表示,我不同意!且看一个带着外挂的穿越者,如何在红楼的世界里,逆天改命,上演一场庶子崛起的大戏!如果您喜欢红楼庶子崛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成名士宋时穿越成小官之子后,就过上了这样悠闲的名士生活本文是耽美文,CP桓凌X宋时,小师兄是官配,不喜勿入接到编辑通知,后天8月16号入V,明天15号暂停更新一天攒稿,到时候三更奉上,大家不要急这个漂亮的封面图是鹧鸪less姑娘为我做的,在这里特别表示感谢...
扶弟魔苟琪一朝穿成古代小女娃,谁承想这小女娃的父亲也是个扶弟魔。祖母为了让三叔的儿子读书居然想让父亲将她这个小娃许配给傻子,这怎么可能!分家!必须分家!可分家过后日子艰难,不过没关系,她有一双自带解析功能的眼睛!只要所见之物,眼睛都能通过不同颜色的雾气来提醒苟琪,并且准确解析出物体的功效。不管是水果还是药材,是疾病还是伤痛,甚至的毒物,她的眼睛都能准确的解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靠着这双眼睛,她卖药材,做吃食,甚至还能看病救人发家致富那可是指日可待了!如果您喜欢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成为历史结局很遗憾的秦公子扶苏,成为了大秦帝国建立之处的引路人,一步步引导秦国艰难改革前期双男主提醒制度为当下服务,超越了生产力谈制度,一切都是虚妄。如果您喜欢大秦有盛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赢天原本是蓝星的大学生,五年前穿越到秦国,成为秦候三公子,开启了系统。第一年,签到了墨家,成为墨家钜子,耳目遍布天下!第二年,签到了罗网,掌控了秦时明月世界的江湖,罗网所在咸阳。第三年,签到了九千万石粮草,储存在咸阳粮仓之中。今年已经是第五年了,签到了三万玄甲军,又被安排在了咸阳,虽然我名义上是咸阳城主,但是我没赴任啊,你总是签到在咸阳,这不是坑爹吗?这一天圣旨道圣命,调三公子赢天即刻赴任咸阳,总揽咸阳军政大权!在乱世之中,面对天子威压,诸国虎视,为了生存,不得不气吞万里如虎,奋六世之余烈,志在东出,智斗天子,北灭百戎,横扫诸国,一统寰宇。成为秦国大帝的赢天登上九丈高台,向天下振声宣布波澜壮阔的战国时代,至朕而终。历史架空,历史党请勿细究!如果您喜欢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简介emspemsp关于我徒弟不可能是大魔王魔镜啊魔镜,未来修真界第一人是谁?是叶湛。等等,我先去杀了他。魔镜啊魔镜,叶湛被我打得生死不明,现在未来修真界第一人是谁?是叶湛。???魔镜啊魔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