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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晰地从繁音的眼中看到了我从未见过的浓烈兴趣。我不想回去被那个蒲先生搂着,但他朝我努了努下巴,笑着说:“回来。”我没动。虽然阿昌叫我自求多福,但我没有预料到事情居然会恶化至此。我天真地以为繁音会对我留点情分,或者说,他会留点做人的底线。可这其实是个驳论,他既是黑道,就没有底线。他既不是爱我的人,就没有情分。再坐回去必然凶多吉少,我决定说出繁音是我老公的事,如果他愿意让姓蒲的给他戴一顶绿帽子,那我也能够成全他。有这种决心后,我开了口:“蒲先生,其实我……”繁音蓦地看向我。凛冽的目光一下子就让我住了口。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拔出手枪,拉动枪机,洞黑的枪口指着我,握枪那只手的食指已经按到了扳机上。他的手指开始往下压,力道平稳,姿态坚决,面无表情,毫不犹豫。突然,一只手攥住他的枪口,是蒲萄小姐。她笑着推开他握枪的手,说:“繁先生误会了,蒲蓝最喜欢有个性的姑娘。”“抱歉。”繁音收起了枪。虽然我始终没动,冷汗却在这几秒钟浸透了脊背。我知道我应该迅速跑到蒲先生、也就是蒲蓝身边去,脚步却无法挪动分毫。僵持半晌,霍先生笑着说:“瞧瞧繁先生把这孩子吓得。”他开始跟繁音等人握手道别:“抱歉,我一早还要送儿子去学校,天快亮了,我先回去了。”霍先生一走,繁音也站起身,对蒲蓝说:“我还有事,感谢蒲先生的款待。”“合作愉快。”蒲蓝握住了他的手,意味深长地说:“我请家姐送你下去。”繁音笑着答应,和蒲萄一起出了门,没有再看过我一眼。房间里只剩我和蒲蓝。他朝我走过来,我望着他腰里的枪,不由自主地往门口的方向退。可我还没退到门口,他却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手臂撑上我的身体两侧。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九,压在我身前,足以屏蔽我的所有视线。他慢慢地压了下来,脸上没有笑容。那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紧盯着我,低沉的声音中充满威胁:“你是繁音的什么人?”我现在肯定不能再说我是繁音的老婆,因为繁音刚刚在分成问题上将了他一军。如果他知道我是繁音的老婆,肯定更想睡我,搞不好还会留点照片录像,以此让繁音难堪,那样受伤的只有我。“我是他情妇的同学。”“哪个情妇。”他阴冷地追问。“罗嫚。”我说:“今天本来是她来,但她不舒服。繁先生就让我临时替上,他说我长得清纯。”他神色稍缓,捏起了我的下颚:“处?”“不是。”我小声说:“早知道会遇到蒲先生,我就留着了。”他没说话,一把扯住了我的衣领,深v哪里经得起这么拽?“呲啦”一声豁了个巨大的口子。我本能地去捂衣服,下颚却传来剧痛,他偏过头,就势就要亲我。我不由自主地推了他一下,他立即停住动作,危险地盯着我。我握住他的手,轻轻地拽了拽,他便松了手。我双手扶住他的腰,往前推了推。见他不动,又抬起头望着他。他顺着我的动作退了一步。我屈膝跪到地上,握住他腰间的皮带,朝他仰起了头。他低下头看着我,阴鸩的眼睛里罩上一层欲念。我磨蹭着解开他的皮带扣,手腕却突然被他握住,往下移了移。《史记》中有非常着名的八个字:析骨而炊,易子而食。所指的是人在极度饥饿时会使用死尸的肉做饭,交换彼此的孩子果腹。我一直觉得那只是八个字而已,但这一刻,当我跪在这个男人面前,才明白人在绝境中是毫无道德和自尊而言的,活下去是我当下唯一的需求。我解开纽扣,用尽我全部的温柔。余光见到他眯起了眼睛,微微地仰起了头。就是现在!我一把抽出他腰间的手枪,快速拉动了枪身,枪身发出一声轻响。很好!有子弹!我不能犹豫,也不必跟他谈条件,因为我跟他有着巨大的体力悬殊,他要从我手里夺枪简直易如反掌!我朝他扣动了扳机。整个过程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脸,更不知道自己瞄了哪里。耳边只有一声接一声的震颤轰鸣,那是我的心跳声,它似乎已经跳进我的脑子,搅翻我所有的理性。鲜血喷到了我的脸上,夹杂着浓浓的腥气。我卯足力气推开他,不敢多看他一眼。重新把手枪上膛,拎起皮包开门冲出去,门口站着进门时的高个女佣,她端着盘子,愕然瞪着我。第二枪开得比第一枪更轻易,因为变坏比变好更容易。我擦了一把脸上的血,继续往楼下跑。期间遇到两个女佣,但由于手枪上有消音器,她们并未被惊动。我从不曾料到,自己为了成为飞行员而进行的艰苦训练,居然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打开大门之前,我检查了弹夹,里面还剩两颗子弹。如果开门之后是端着枪的随扈,那就算我歹命。死就死吧,反正我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这么想想,也就什么都不怕了。然而当我打开门,门外竟然一片寂静。黎明还未到来,天色漆黑,暴雪纷飞。我一口气跑出了四个街口,直到再也没有力气,瘫在了雪地里。背上的伤口痛得我几乎抬不起头,两条手臂几近僵硬。我歇了几秒钟,捧起地上的积雪擦脸。洁白的雪被我脸上的鲜血染红,冰冷的雪花冻得我脸颊发麻。我并不想哭,因为流泪会使人软弱。远处的漆黑中突然出现了明晃晃的汽车车灯。我连忙跳进最近的灌木丛里,忍着被灌木刺伤的剧痛,听着汽车驶近又驶远的声音。起身时,发现四肢已经被冻僵。如果这辆车是来追我的,那我真的要感谢上苍在今晚下了这样一场暴雪,因为漫天的大雪会影响司机的视线,否则我肯定会被发现。我终于还是决定回家。因为我有一种直觉,繁音一定在那里。我想了一路,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见繁音,却在踏进围墙的那一刻,突然做出了决定。我家的灯还亮着,窗帘半开,温暖的橘色照在雪地上,让人心里觉得冷。我从罗嫚的包里翻出了我家的钥匙。这是我给她的,怕我和繁音弄丢钥匙不好开门。给她之前,我特地去商店买了一个冬天握着不冻手的钥匙套。我把手枪上膛,打开门,一步步地走了进去。玄关里没人,卧室里也没有,厨房里也没有……我推开了客厅门。电视的声音传来,沙发上倚着两个人,桌上摆着红酒和小吃。作为一个连佣兵都养得起的黑道大佬,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为什么总是:()霸总他是双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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