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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才子佳人(第1页)

第二十四章:才子佳人

解下来几日,林若忙着处理造纸厂机器被盗而损坏的事情,一直和山庄里的工匠在造纸厂里忙碌,几乎要忘记所有的事情了。假如不是山庄里有人来报,说刘表派人来了,林若只怕都差点忘记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

他匆忙地赶回山庄,看到了刘表派人送信的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吏,他一看到林若连连点头哈腰,十分的恭敬说道:“庄主你回来了这是刺史大人送给庄主你的请帖,请庄主务必参加明日荆州的丰收节庆典。”

林若接过递过来的请帖,打开认真地看。林若低着头看请帖,心里犹豫了一下,嫣然山庄明日也有盛大的祭典,自己如果去了荆州,那么嫣然山庄这庆典自己就没办法主持了,可是自己如今站在别人屋檐下,不给别人面子,那别人岂会给你面子?也罢,这约肯定是要去赴的,嫣然山庄的庆典也只能交给典梓和李新他们两个人了。

“麻烦这位小哥回去告诉刺史大人,明日笑夕阳一定准时赴约!”林若含笑地对那个送信的小吏说道。

送走了那小吏以后,林若将手中的请帖放到了桌案,皱眉头看着窗外。哎,这次只怕真的推辞不了,可是自己明明已经想好了,为何如今却又如此迷茫起来了?

嫣然山庄要在荆州立脚一定要处理好和荆州世家们的关系,这首要的就是和刘表搞好关系,要搞好关系,千古不变的定律就是联姻。都成为了一家人了,那还分彼此,不是吗?想想自古有多少皇室的公主被嫁到了番邦,又有多少攀龙附凤的父母将女儿送进了皇宫。

哎只要自己是在这个时代生活,都无法逃出这个时代的潜在生存法则。

“庄主,你怎么了?”站在一边的典梓忍不住问道。

而另一边的李新也皱着眉头看向林若,他知道林若心中的抵触,他也是过来人啊。想当初自己娶董卓女儿的时候,心里所想的也许就是庄主此刻心里所想的。

林若站起身来看向典梓说道:“执孝,你去准备一下,明日我们去参加丰收节,一切礼物要备好。礼物不一定是要最贵重的,但是一定要别出心裁,与众不同的。”

“庄主请放心,卑职一定不会让庄主你在众人面前丢脸的。”典梓抱拳说道。

“还有山庄里的丰收节的一切事宜都交给你和焕之了。”林若看向典梓和李新说道。

典梓和李新两个人应声说道:“庄主请放心了,庄里的一切交给我们就是了。”

丰收祭典是十分的盛大而隆重的,荆州百姓一个两个都面带笑容,欢欣鼓舞的。汉朝的女子不像唐宋,必须要养在深闺里,在这个时代的女子除了个别家里面的父亲是古董级的大儒人物外,思想还是“开放”的。因此在这次丰收节热闹的庆典里,不乏女子婀娜多姿的身影。

林若来得早,被安排到了客房休息。林若在里坐得有些慌,离开席还有一个时辰,他便习惯地走了出去,看看这荆州的繁华。

林若信步走出了府衙,来得了人来人往的街市上,看着街上到处张灯结彩,耳朵充斥着叫络绎不绝的卖叫买声,嘴角不由浮现出了一丝丝笑容。

繁华,这就是乱世中一片繁华。

或者在历史那些史学家的眼里,刘表不过是一个不思上进的诸侯,可是正是他的不思上进,成就了荆州这一片歌舞升平的繁华。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容纳了那些逃难流浪的难民。刘表没有当君主的才能,可是却是一个治理州郡的良臣。

林若抬头见,发现路上已经不少年轻的少女们对自己驻足观赏,更有些面红耳赤地看着自己流口水。林若看到这种情况不由地摇了摇头,无奈地浮出了一丝莫名的笑容,叹气暗想,自己还是快些弄好人皮面具吧!顶着这张脸出门,确实不合适啊。

林若不知道他的那缕若有若无的微笑,让多少出来游玩的少女着迷,又让多少青年才俊为之嫉妒。他本来长得帅气十足,俊秀非凡,如今身上因为参加刘表的宴席而故意身着盛装,更是美得就像是黑夜里的一颗闪亮的明星,又像是寒鸦堆里的一只凤凰,光彩夺目。

刘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到他今晚会来的消息后,整个人竟然有些些心慌意乱了,她为了排解心中的不安,便拉着丫环偷偷地从府里出来,到街上去散心。同时也想看看外面的热闹,一年一度的丰收节比起上元佳节有过之无不及。

或者所有的事情,上天确实有了它的安排。就在刘云和丫环走在繁华的街上,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那些琐屑的时候,她们看到了站在街上的他。

“小姐,你看那个人好帅啊他长得好面熟啊”丫环明珠忍不住叫道。

“是他”刘云惊讶地说道。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碰到他,他还是那么的帅,虽然他此刻穿了我们这里的衣服,可是他儒雅的气质一点也没有改变,那如水的目光,高高的鼻子,那温和得如春风的笑容

“小姐,你认识他啊?”明珠好奇地问道。

“他就是笑夕阳”刘云浮出笑容说道。她说着走了过去,她想要近近地看上他一眼,然后和他说上一句话,那就好了。

明珠听了刘云的话后,下意识说道:“啊小姐,他就是未来的姑爷啊!怪不得长得那么帅。”她说完回过神来发现刘云已经朝那人奔去了。

“笑公子”刘云追上林若的脚步,在林若的身后忍不住叫道。

林若听这声音似乎是在叫自己的,不由皱眉回头,便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正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自己的身后,她正欢喜地看着自己。看她身上的穿着似乎是官宦人家养在深闺的大家小姐,吹弹可破的皮肤,细细而弯弯的柳叶眉,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特别的有神,小巧玲珑的鼻子,朱红色的嘴唇,美,这样的一个女子无论放在那里,都不会输给他人。她长得确实很美。她刚才叫自己,那么她应该是认识自己的,可是在自己的记忆当中,自己并不认识这样的一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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