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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釐清(第2页)

「你常拙在一些让人想笑的点欸!」她补充道。

「前面三个字跟最后补充是多馀的。」我没被她笑得夸张而影响,「你自己也好好把握。」

我指的当然是伯灿的事。

「会的,你进度也别输我。」她语带挑衅。

「小星星,你自己也小心点,别太大意。」我也不客气的回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我是谁?拜託我是郑咏星欸!」她大声道,「要成功就一起,失败也是。」

我笑了,「有福共享,有难同当。」

她自夸的时候让我想到伯灿,他们真的有很多共通点呢!

一个是星星;一个是太阳。

虽然说星星可以有很多颗,但咏星是我心中唯一最具代表的一颗星。

而太阳,只能有一颗,那是否也意味着,伯灿在我心中是特别的存在?

我不否认这个想法,他或许很重要,但也不能代表我喜欢的人就是他啊。

就像家人对你来说很重要,但你总不能跟他们谈恋爱吧?

旻辉对我来说,目前是没有具体的代表物,但对我来说他不是普通的重要。

我记得以前曾拟过一篇要跟他告白的内容,有一段是这么写的,直到现在我还铭记在心:

你或许比不上太阳重要,但如果少了你阳光也就黯然失色。

你或许比不上空气重要,但如果少了你空气仍旧只是空气。

你或许比不上水重要,但如果少了你那么水也将枯燥乏味。

你或许比不上电脑重要,但如果少了你电脑也将失去意义。

之所以会提到电脑是因为我和他还不认识时,我都用社群网站跟他聊天。

当时我每天都会用电脑上网,就只因为能跟他聊天。

所以结论是:旻辉是不重要中的重要。

如果世界少了旻辉,并不会因此崩塌,我也不会失去活下去的能量,只是会悲痛。

看似不重要的,但对我来说就是很重要。

想到着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我对伯灿是喜欢;对旻辉是很喜欢、是爱。

我们常以「喜欢」来代替所谓的「爱」,甚至把两者混为一谈。

殊不知,「喜欢」和「爱」是截然不同的。

喜欢里包含了「欣赏、有好感」;爱里包含了「喜欢、很喜欢」。

简单来说喜欢也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一连串复杂的思考后,我总算是挥开这阵子在我心上蒙上的一层薄雾了。

没错,我只是把伯灿当作是很重要的朋友,对他只是「喜欢」的感情,而非「爱」。

就像我曾对咏星说过的,喜欢,又或者说「爱」上一个人是会產生错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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