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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1页)

“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天地造化万物,千变万化,千种万类,自然而然,当作而作,自动运行,从不辞谢而停止。圣人教化万民亦是如此。天地生育万物,皆是自然而然。以无心为心,以万物之心为心,从不容于有心,大公无私,创造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天地虽然无为,无为中自有“不为而为”之妙用。天地造福万物,不求人知人见,不炫耀己功,不自恃己能,不居功自傲,不图其回报。圣人教民亦是如然。

天地有好生之德,万物有好生之情。天地以其好生之德养育万物,万物以其好生之德养育人类生命。稻麦蔬菜为人类供给食物,牺牲自己的微小生命,成就人类的大命;药材奉献了自己的全身,以其德性治人身之病。这就是大公无我的精神!人与万物本为同根所生,与万物同体,息息相关,休戚(喜乐和忧虑)与共。花木不辞劳作,吸聚天地精华,制造新鲜氧气,供养人类呼吸养命;又将人类吐出的二氧化碳等污浊之气,吸入己身,再造加工。人与万物共生天地之间,相互依存,各取所需,互惠峥嵘。造化的神奇,互惠的巨大力量,是人的主观意识所难思议的。

天地万物皆具有利益人类的善德,奈何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失去了本有的天真道性。非但对天地万物知恩不报,反而破坏自然,回报天地以私欲恶心,真是太不应该!修真人须知相生相克之理,当效法天地万物好生之德。若久行不仁,必得不仁之报,丝毫不差。有道是“心存好生必长生,多行逆暴则自亡”;合道则生,失道则亡。修道之理尽在其中。

【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

“功成而弗居”,“弗”,即不。天地间的万物,都是不辞辛劳地在造作着,以尽其天性,以它们所创造的成果,无私地奉献给大自然。它们虽然劳作不息,生长不已,但却从不据为己有;养育了人类万物,却从不恃功自傲。也从不把自己创造的财富占为私有。无论山林树木,谷物蔬菜等等,都把自己的全部生命,奉献给了人类。这便是万物的天德之性。

“弗居”的“居”字,就是占住的意思。正因为天地万物这种不占为己有的德性,才使人更加尊敬,并从中体认自然天性的伟大。故修道者“以万物为师”,就是“师”万物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

天地赐万物以生命,成就万物之性,其功浩大,其德深厚。但天地从不以功自居。圣人舍己忘私,德育万民之生,成就万民之性,助万物完备天理,其功德齐天。但圣人功成事就,谦退于后,不以高位而自居。这是圣人效法天地“功成而弗居”的德性。

“夫惟弗居,是以不去”,“夫”字是衔接承上之辞。“惟”者,独的意思。“居”者,占住之意。此句是说,惟独圣人功成不居其位,虚心应物,忘名忘相,无人无我。不见有为之迹,不立教化之名,故曰“不居”。

道德自圣人而立,教化随圣人而出。圣人之心虽不居其功,其功不会因圣人之“不居”而离去,而是福德常在,永不离身。圣人道德高于天下,天下人自然归伏于圣德之下。正如大海之水,万派千流,不求归而自归矣。故曰“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本章说解】

首章言万物从无名中来,本章又言万事从无欲中去,都是归于无为。太上所说的“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妄为,顺应自然,为当为之为,在无心中去为,也就是“为无为”。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含有相反相成的对立关系,因而事物中才有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等对待。“为”与“无为”也是相反的对立关系,而“为无为”却是两者的巧妙结合,是道的执中应用。

“道”与“名”也如同正反相合的逻辑辩证,不自立于不变的肯定与否定形态。“道”的定名,都是为了表达的方便,姑且名之而已。道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不定态,其名只是人为意识的塑造而已。叫它是“道”,已是头上安头,着于名相了。要想明白这个不可见、不可闻之道,只有在万事万物中去体认,在应用上去体会,才能了解“有无同出而异名”的道妙。因此,太上才在本章推出美与善等道理,加以阐发,让人从中体悟大道。

大道之理,都是辩证的统一体。有真善美,便有假丑恶;天堂虽好,却总有人偏要追求地狱;无为之境虽使人向而往之,但却总有人愿意沐浴在有为的苦海里。与其舍一而取一,不如两两相忘,不执着于真假、善恶、美丑,便可得其道妙而逍遥自在。所以真假、美丑、善恶都是形而下人为的相对假立,没有绝对标准。

美与善是古今中外人所景仰、所追求的境界。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都要求做人要达到至善,生活行为要做到至美的境界,为做人学道树立了一个美善的架构。这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做人便无所遵循,无正确的人生导向。但是作为修德证道,修到一定层次,则要明白道本为一之理。即“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以主观意识之心所为的美与善之道,一落入后天痕迹,即已染上不善不美的灰尘,因为其中已掺杂了私心有为的成份,而使美与善失去了天然的纯真。

修真人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可过份偏执。即使偏执于真善美,偏执于仁义道德,也会求益反有害,求德反损德。盖因性中仍有尘,难入真道境。故人常说:“爱美成癖(pi),癖好是大病。”爱美,是享受欲的必然趋向。向善,是要好心理的自然表现。“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作好事”,都是上古时代的道化与德治,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在今日物质第一的世界里,要真正实现这种理想境界,还需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太上从第一章至本章的大段阐述,从形而上道的“无名”开始,一直到形而下的名实相杂,再到“同出而异名”因果相对的道理,自始至终,都是要人勿偏执一端,莫陷入执着。

修道者为了追求真理,又必须先立起一个目标,在主观意识中建起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由有入无,执两用中,方合道义。道就是佛家所说的“真如”。真者如也,如其真也。如果把“真如”确定在美善的范畴,这个“真”也就不会如如自在了。这是修真者在思想观念上必须突破的大问题。因此佛学以解脱理解上困扰的“见惑”,观念上困扰的“思惑”,也就是道家的“为无为法”,并作为证道的重心所在。由此可见,佛家与道家学说本为一家,理本同根同源。只是道家用归纳法来指示,释家用演绎法来详析而已。

大道之妙,不无不有,不色不空,物物全彰,人人本具。此乃天地未始之大象,乾坤未立之祖根,不属于思求,也不能言会。修道之人,若能离去分别之心,绝去名相之念,归道德于心身,以无为而应物。不起美丑善恶之想,不生有无之见;不存难易之谋,不有长短之争;不行高下相倾之事,不作音声逆顺之为;绝去凡尘缠绕之弊,除却牵强傲忤之心。如此静心定性,则万有之实理,未尝不空;万事之幻境,一目了然。到此境界,虽不以道德自居自有,但道德之功力,却终身不去矣。

本章的要旨,是教人要效法天道“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全力奉献,而不辞劳瘁(cui)。不计较名利,功成而不据为己有。万物皆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之德,所以万物也像天地一样,只有付出,没有占有之心,没有回报之念。人若能效法天地万物之心,去做人处事,那才是最高的道德风范。如果以为我对社会贡献太多,得到的却很少,那就是怨天尤人的怨恨心理,不是效法天地之德。

安民章第三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尚贤”,“贤”本是德才兼备之义。“尚”,是崇尚。自春秋以后,“贤”字已经变味,被世人曲解为有才能的人。“不尚贤”,就是不追求权贵厚禄,不攀比高官权位。这个“贤”字,已非圣贤之“贤”,而是指世俗权贵的能言善辩,能文行巧,会施弄权术之辈。

“使民不争”之“民”字,即现代语言的“人们”、“人类”的意思,而不是在上统治者对在下百姓之称谓。两者的观念不完全相同。古时文字辞汇不多,所以每有转注假借的用法。

尚贤与不尚贤,因时空的运转,历史条件的不同,其内涵也不尽相同。换一句话说,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天下人人归道,个个皆具道德,就没有必要去标榜贤人与愚人,君子与小人,好人与坏人等等分别。之所以提出“尚贤”,是因为存在着不贤;之所以提出“不尚贤”,是怕那些不贤之徒心生私欲,混水摸鱼,伪装“贤”之名,而去干不贤的勾当,污染这个“贤”字的尊严。

“贤”,即今人所言的德才兼备。但人们往往偏解了“贤”字的真义,只重才能,而轻视道德品质;以头上所戴头衔的高低,作为选贤任能的标准,并作为丰厚待遇的依据。于是便出现剽窃论文,伪造文凭,不择手段,拚争高职称的“尚贤”之风。不仅扰乱了社会,更重要的是污染了人的心灵。可见“不尚贤,使民不争”,时至今日,也还有其现实的积极意义。

人之所以有“尚贤”之心,是人我之心未了,分别之心未除。追求贤能的人,皆有以才恃势,以自尊大,争胜攀高的虚荣心。自大者,必有不平之肇端;争先者,必有祸患随其身。所以,在上位之人,若以后天聪明才智施治天下,民必效仿之,便以机巧之心对策于上,这就是“上下相争”。天下滋生相争之心,就会出现争权夺利,攀高附上,人心自私,道德滑坡,民风败乱,社会亦不得安宁。

圣人以才智内养心性,以德化民,施无为之治,人心返朴,自然无争心。崇尚贤才本是自然之情,若是有意标榜提倡,必诱使人争名逐利,追求虚表荣华,而不务求实际;坐享其成,而不做实事;投机取巧,而自以为能。如此之“贤”,已失“贤”之真意,其结果必然是为害民心,危害社会。

太上所处的春秋时代,社会动乱,霸道横行,是纷争霸主的混乱时期。争霸者皆网络人才,起用贤士,作为称霸的资本。那时的所谓“贤者”,就是有才能、有知识、有本领的人。当时墨子特别强调“尚贤”,主张起用贤人主政当政。那时的霸主,多是没有道德,没有学问的人,所以墨子才提出“尚贤”。墨子的“尚贤”思想,与太上的“不尚贤”完全相反。太上认为,这种“尚贤”只能是人治的应病之药而已,已经离开了道德之本,因而后患无穷。

人类历史上千古兴亡的人物,从做人作事两方面而论,贤与不肖,君子与小人,忠与奸,很难下个确切的结论。有德之人不言功,小人挟才以显能;人心隔肚皮,真假难分清。因此,“选贤与能”的标准也难定论。或以道德仁义作标准,或以才能作标准,其结果都会被人心歪用。正面标准一立,反面模式便随之而兴。所以古人说:“一句合头语,千古系驴橛(jué)。”此话是说,一个道理、一个标准的立起,就好比打了一个固定的桩,为拴物所用。无论是拴驴,还是拴鹰犬,事所必至,皆由人心。任何事情,如果不人为去标榜,那么真正有贤德之人,就会顺从自然趋势的发展;才能不足之人,也会心安理得。倘若标榜一立,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会出现不择手段地攫(jué)取。这种“争”必生紊乱,必留后患,害人心性。这正是老子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的本意。

人的心理状态很怪,喜欢彼此“比周”。“周”是圆圈,若是情投意合者,便成为一个小圈子。对相近者,誉之又誉;对相憎者,群而攻之。人与人之间的是非毁誉,很难有绝对的标准。所以对相互憎怨的诽谤,或互相亲近的称誉,都要小心明辨,不可偏听而迷惑。如果先入为主,一落入旋涡,诽誉相争,则必受损德败性之害。

上古时代,人心朴实,无需标榜什么标准名号,个个都是有德之人,不需求贤人来治世。后来王道衰落,社会变乱,所以才需要请贤人来治世。法家虽有“国有常法,虽危不亡”之论,但淮南子却认为不见得:“鸟穷则啄,兽穷则触,人穷则诈。峻刑严法,不可以禁奸。”虽然法律严格,然而众生业海,照样犯罪杀人。这就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道理。这又否定了法家的道理。纵观春秋各家之论,虽各有其专,但都是断章取义,多是对大道的肢解。无论是墨子的“尚贤”人治,还是法家的“法治”,都是一种离道的偏颇。还是要道德化人间,才能使天下真正太平。正因为“尚贤”所固有的弊病,所以太上才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盗”之一字,内涵深义。盗有多种多类,有拦路抢劫之盗,有撬门入室之盗;有明盗,有暗盗;有剽窃之盗,有人心之盗……仅以哲学范畴解析,“盗”就是偷,是暗中将人之钱财,以不正当的手段据为己有。比如贪污受贿,欺世盗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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