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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学生顿时都没有声音了,眼神里只剩下了惊骇,对于在学校里待久了的他们来说,更清楚那意味着什么。
——眼前这个男孩子的天赋和实力,无与伦比,被破格推荐。
当下,就没人说话了,谁也不想撞枪口,万一呢?天才成名的路上总是腥风血雨,谁也不想当那个踏脚石。在没摸清楚底细之前,还是闭嘴吧。
见几人没了异议,校长又说了些鼓励的话,这点上国内国外都一样,然后就让他们回去了,唯独把顾阳留了下来。
来自遥远的东方的少年站在办公桌前,安静地等待着接下来未知的事,他的脸部线条极为柔顺,浓密的睫毛遮住了眼神,看不清真正的想法。
校长看着这一幕,忽然有点想笑,他在心里摇了摇头,然后说:“顾阳,我请你留下来,是因为,有人对你的能力提出了质疑。”
顾阳平静地看着他,不喜也不怒,眉毛都没有上扬,好像听到的不是一句可以决定他命运的话。
真是难猜的东方人啊……情绪表达那样含蓄,根本就猜不到心思。校长叹了口气,放弃了原本的想法,对着连接的小房间说:“你自己来吧。”
小房间的房门被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个高个子白人,头发是棕金色,乱蓬蓬的,一双眼睛是墨绿色,他长得很年轻,但不修边幅,看上去平白无故老了几岁。
他走到顾阳面前,步伐懒洋洋的,似乎很轻视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睛又是理智的,带着审视的意味的,一开口,就是标准的美式口音。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小。”
顾阳抬眼看着他,很礼貌地说:“你好。”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约翰尼,一个戏剧团团长,目前带着一个小剧团在百老汇演出,每年,我们剧团都会在各大剧院上演数场剧目,其中有一场,是一直被我们包揽的。”
他盯着少年,刻意停顿了一下,缓缓吐出那个名字:“……《夜莺与玫瑰》。”
顾阳虽然没有说话,可微微涣散的眼神已经证明了,他的心情并不像表现的那样镇定。
约翰尼笑了一下,然后直白地说:“开门见山吧,我们剧团的夜莺演员在上个星期不幸地吸了不该吸的东西,我们现在急需一个新的夜莺,按理来讲,是该在替补里挑,可是,我昨天刚刚接到电话,我的老朋友——”他比了比校长,继续说:“向我着力推荐了你,说你是个天才。”
“我的荣幸。”
对方哈哈笑了起来,摇着头说:“你可真是不谦虚——好吧,我再直白一点,老亚索也是从百老汇出来的,我相信他的眼光,可是我还是要再亲自确认一遍,毕竟,从来没有过一个华人演员——哦我没有歧视的意思——在百老汇担当过主角。”
他玩味地,像是在估量对方价值一样地打量着顾阳,似乎在说,你能成为第一个吗?你有这个能力吗?
顾阳沉默了一会儿,看着他,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能清清晰晰地看到双方脸上的每一个微小的表情。约翰尼也发现了这一点,他吸了一口气,神态骤然变了。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红玫瑰,她就会和我跳舞。”
这是剧目里,学生的台词,行家一开口,就知有没有,约翰尼低沉的声音里透出来的,是对台词娴熟的把控力,毫无疑问,他绝对是科班出身的内行。
顾阳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就在校长都以为他是被吓呆了的时候,他的嘴角忽然一弯,睫毛向上翻起,少年直视着约翰尼说:“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红玫瑰,她就会和我跳舞。”
一模一样的台词,截然不同的两种演绎方法!前者是学生的悲叹,带着哀嚎,自怨自艾,难过的情绪,在读音上是沉重的,加重的。后者是夜莺轻轻的重复,带着甜美的吐息,甚至有种渴望的感觉,激起人一身的鸡皮疙瘩!
两句话一对上,约翰尼的表情就认真起来了,他盯着顾阳,墨绿色的眼眸闪烁着:“……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我需要一朵红玫瑰。”
“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顾阳说,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眼中的光影千变万化:“他需要一只红玫瑰。”
夜莺栖息在他的肩膀上,晶莹的眼珠凝视着悲伤的学生,明明他们的身高是不同的,他远比少年高。可约翰尼那一刻感到被俯视了,俯视他的,是站在树枝上,飞在天穹中,从叶子的缝隙里看着他的夜莺。小小的鸟儿,以它的方式关注着人类的悲欢离合,它娇小的身躯里,炙热的心脏在跳动。
怦,怦。
顾阳扬起了头,后退了一步,他凝视着男人,又像是透过他在看远方的天穹,他说:“爱情呀,就是玫瑰的颜色,比火焰更温暖,比权力更伟大。他,是个痴心的情人,他,听懂了我唱的歌。”
少年莞尔一笑,偏过了脸,手臂轻轻地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像是鸟儿的尾翼在白云中划出的曲线,他缓慢而优雅地转过身,撩起发,从一个光影黑白交错的角度,对着约翰尼轻声道:“我要……我要为他找一朵红玫瑰。”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朝约翰尼伸出了手,抬着眼,望着他。那个眼神,真的是让人招架不住,起码约翰尼就觉得,他再被他这样看着,哪怕是倾家荡产,都愿意满足他的愿望。
那双璀璨的眼睛,悲伤又温柔,美丽又动人,爱意从那里面满满地漫出来,他说呀,他要找一朵红玫瑰,他说呀,他要找到永恒的爱情。夜莺在空中不停歇地飞着,飞进旁观者的心口,叼出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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