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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重回昌南城(第1页)

歙州城相当于现代的黄山市,级别要比昌南城高,繁华程度不言而喻,建筑以砖、木、石为原料,以木构架为主。梁架多用料硕大,且注重装饰。还广泛采用砖、木、石雕,表现出高超的装饰艺术水平。

任宁与绝情混迹在人群中,只是凌乱的衣衫显得有些突兀,像极了乞丐,若是手里拿着破碗,估计也会赚些铜板。

绝情一身白衣飘飘同样扎眼,为了显得随和任宁进了针织坊买了两身像样的衣服。

他穿不惯那些绫罗绸缎,反倒是粗布麻衣更为合身,配上帽子颇有几分家丁的样子。

绝情仍是一袭长衣,却是换了个朴素的颜色,有点像穷酸书生,任宁倒成了他的书童,只不过这个书童年龄有点大。

在绝情顶喝了近一个月的粥,任宁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找了家客栈点了些酒肉。

当他正准备狼吞虎咽的时候却发现绝情已经吃的盆干碗净,饭量惊人,他也只能多点几分,若非他带足银两还真不够绝情吃的。

天色渐暗,任宁找了家客栈暂时安顿,等天亮再回昌南城也不迟,有绝情在身边他不担心遇到危险,安心的熟睡。

第二天一早却发现绝情还在熟睡,顿时没了安全感,倘若真有刺客以绝情此时的状态还不知谁保护谁。

为了早一天回到昌南城任宁买了辆马车,与绝情分坐在两侧,飞奔着出了歙州城。

从未下过山的绝情对马车充满了好奇,他见过松树、猴子、麋鹿,甚至还有豺狼、虎豹,却从未见过马,这种以奔跑著称的动物。

出了歙州城后是一片森林,其中有条官道,还算平坦,吃过嫩草的马儿飞奔着,绝情似乎感觉马儿拉着车有些劳累,下了车穿梭在树林中,速度一点不比马车满。

任宁也只能尴尬的说到“年轻真好”竟忘却了自己用着十八岁的身体。

在绝情看来世界只有绝情顶那么大,他能飞奔好几圈,万没想到这条路如此漫长,一个时辰后跟受了委屈的小猫一样重新上了马车。

对于新鲜的世界他有太多好奇,却从不开口,任宁只能硬着头皮给他讲一些常识,毕竟他要跟人交流。

歙州城距昌南城不足两百里,这匹马即便不能日行千里,两百里还不成问题,赶在落日之前出现在昌南城北门。

任宁的内心突然被扎了一下,他清楚的记得上次在北门的情形,略显悲伤,眼角的泪水始终是忍不住落了下来。

绝情从没见过这种表情,也不知从任宁眼角落下的是何物,伸手蘸了蘸然后放在嘴里,立刻表现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咸的。”

看着他可爱的样子任宁不禁笑了笑,甚至开始羡慕绝情无忧无虑的心态。

临近北门的时候任宁停住了马车,在绝情的帮助下上了车棚,大声喊道“我回来了!回来了!来了!了!”故意制造一种回音的效果。

怎料绝情有模有样的学着,却是从来了开始学起,一次说两个字是他的极限。

守城的士兵听了全当他是个疯子,故意多搜查了即便,这次进了昌南城。

昌江的水依旧柔情,把牵挂从到远方,又把祝福带到城里。

月下的昌南城永远是热闹的,昌江两岸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坐在马车上的任宁享受着欢乐,而绝情东张西望寻找着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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