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弧线完美的颅骨,让他哪怕是短发都不难看。
没了头发的修饰,反而将五官的优秀显示出来。
尤其是现在沈思勤没有笑,整个人显得锐利而沉郁。
沈思勤没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短短的头发。
刺刺的,别说手感还不错。
怪不得他以前认识的剃了板寸的人都怪喜欢摸头发的。
确实挺好摸的。
沈思勤给了钱,又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菜。
后天去参加升学宴,今天还是要做买卖的。
还有,今天得多写个新牌子。
说明一下自己明天关店,不然放顾客鸽子就不好了。
沈思勤晃着手中的帽子想着今天要做的事。
是的,今天出门他还没忘戴上帽子。
“哎呦,小沈,你这头发,怎么弄得这么短啊?”正摊煎饼果子的王秋桃一抬头就看到一手提着新买的菜,一手拿着帽子的沈思勤。
这头发太短了,一下子就吸引走了王秋桃的注意力。
“这不是头发太长麻烦吗,每次炒菜都能绑起来,现在剃了干净。”沈思勤一本正经地说道。
王秋桃还怪喜欢头发长点的沈思勤的,沈思勤爱干净,头发永远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瞧着就特别好看。
现在的沈思勤,瞧着……有点不好惹。
“也,挺好,看的。利索。”王秋桃勉强夸了一句。
沈思勤嘴角抽了抽,其实不用无脑夸的。
“王姨我先回去了。”
王秋桃点点头。
“小沈,你这头发短了好啊,做菜就不用觉得烦了。”章旗倒是挺欣赏沈思勤现在的发型的。
多好,洗头发都省了,用手巾一擦就干净了。
可惜他头发没多少了。
真要是像小沈老板一样剃短头发,那头发就更没多少,长点还能遮掩遮掩。
“我也觉得还成。”沈思勤一笑。
反正比他剃得狗啃发型能见人。
所说他去升学宴是当路人甲的,但也不能太窘迫不是。
将新买的菜放下。
沈思勤将小卖部的门打开。
一边看店,一边整理货架。
他还早早将好容易买来的干荷叶和干蒲草拿出来。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云城风光 穿越之名媛贵族 哦,基本操作[电竞] 嫁给男主的隐富哥哥 离婚?想得美 我不同意这门亲事 都市极道神尊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将军,夫人又逃去种田了 豪门男妻是副业[重生] 渡魂箫 被读心后我成了宫斗文团宠 渡亡经 庶女翻身致富记 最佳女神 当替身不如做大佬的掌中啾 你好,文物鉴定师 我只是个龙套 我们全村都在末世活下来了
青梅竹马爹系无极品亲戚细水长流柳欢只是手撕了一个渣男,没成想醒来变成了一个被人丢掉的奶娃娃。更神奇的是她居然有奶娃娃前世的记忆。原主是捡来的童养媳,看过一次外面的世界后就对苏家各种不满意。偷走苏家钱财,害的苏家大哥惨死母亲眼瞎姐姐被迫嫁给傻子,最后被男主折磨致死,害人害己。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她从奶娃娃开始...
南霜有本救过她命并陪她成长的神书。神书主人北漠寒是她唯一崇拜的人。这天,她携神书穿至一座大庄园,终见他。北先生很开心,因为彼时他已等她数十载。他权势滔天,为人冷酷,人们敬他如神,可对她异常温柔。总宠惯着她,任她疯玩。她来贵族学院第一天,便让整个学院鸡飞狗跳。校长跑来找北先生告状。他问她霜儿,如何处置?她说开除,我来当校长。学院在她管理下,很快闻名遐迩。后来他又让她当上了庄园主董事长州长可没几年,她就厌了老公,还有好玩的吗?他说我两生个宝宝玩吧。这是一场棋逢对手的爱情。他的生命因她而精彩,他喜欢看她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般疯闹,他不怕她闯祸,只怕她受伤。众人一开始我们觉得南霜是个徒有其表的花瓶,根本配不上北先生。后来才知南霜功夫一流,医术高超其他十八般才艺也样样精通,甚至还会预测未来之事。南爷我们现在抱大腿还来得及吗?如果您喜欢夫人终于等到了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在取经之前的猪刚鬣身上,既然取经还没开始,那就让我来改变它吧如果您喜欢西游之天蓬归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是由明末清初的计六奇根据当时流传的各种史料编写的编年体史书,记载了明万历至崇祯时期北方地区相关史实。全书共二十四卷,起自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兴起东北,止于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全书分年记事,于崇祯一朝最为详尽。而李自成攻入北京后的史事,几乎按日排比,每日记录。每年...
(第二部)爽文腹黑穿越仙侠玄幻星云大陆,百朝迭起,万族屹立。望星云内外,惟余莽莽。大陆上下,顿失滔滔。九大域内,千万势力崛起,群雄荟萃。以一宫两峰三教四方阁为首,分外妖娆!大陆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炎帝武祖,略输文采剑圣墓主,稍逊风骚。天地浩劫,邪族显现抵抗魔域,谁主沉浮?一代天骄,烈阳寒皇只...
萧墨穿越到了一个夜晚僵尸横行的世界。身怀系统,杀僵尸,爆装备。白天,他是个普通学生,帅的平平无奇老实无害夜晚,他化身僵尸猎人,强的世界颤抖全民崇拜。第一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校花对不起,僵尸猎人才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绝无可能。萧墨第二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天后抱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