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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认知(第1页)

真相总是会随着时间消逝不见。

就像是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次死亡都无法追回,记忆往往随着死亡一同泯灭,而一旦与某件事相关的所有人都在各自的人生中划上一个句号,那么遗忘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没有人会提前预料到自己过于突然的死亡,连作为传奇的宋荆也不例外。

而对于幼小的唐千而言,父母的死亡似乎也没有造成太大的改变,毕竟离开车辆以后,光是被嘱咐的离开是非之地就花光了他作为一个孩子所有的精力,甚至没有时间关注到自己的父母缓慢死亡的过程。

起码他的生活还维持着体面的水平——捡到他的那这叫做“阿华”的小伙,就这么在同伙的视线下,莫名其妙的把他带回了家,勉勉强强的告诉所有人,自己是他的哥哥。

甚至多了个新名字,因为唐千脱口而出的名字的第一个字。

“你可把我害惨了,小家伙。”唐桦在返程的车上一边开车,一边苦笑道。

当然,唐桦肯定不是这位“阿华”的真名。但他适应良好,或许是因为很有这方面的天赋。然后的三年里,这个名字就一直陪伴着他和这个孩子。

三岁的唐千对人和事还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最多懂得怎么求援,怎么可怜巴巴的博取长辈的同情。就算是那个特定的时候,他刚走完属于自己的“万里长征”,人还迷糊着,小脑袋昏昏沉沉,心里只有想休息一会儿和下一顿饭吃什么的概念,连下车都不肯自己蹦跶下去。

小小年纪,态度却大爷的很,连最擅长的卖乖都无暇理会了。

当然,十一年过去,卖乖仍然是他的绝技。这种出类拔萃的本事几乎可以说是“被刻进了他的基因里”,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新月异,赋予了更成熟的手段和方法。

“没办法了。”看着小东西的脑袋瓜终于恢复了清醒,唐桦把从超市里买的新鲜牛奶给热了,贿赂讨好似的倒了一杯递过去,“以后要是有别人来,叫我哥哥。我想想办法……唉,能不能把你早点送出去吧。”

唐千不喜欢喝牛奶,从小就这样,虽然他不说,但一向很是抵触。在这时他还是接受了这一杯热气腾腾的贿赂,因为他实在太怕之前那种又饿又渴的感觉了。

唐桦确实很难把他送出去,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小东西给他造成的不仅仅是程序上麻烦,更是一种负担,对一个刚刚潜伏进目标组织的卧底的负担。

唐千的家庭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这一家三口什么时候出的行,而且这个名字甚至在当时没有被录入档案中——在那个时候,大多数的情况是等到孩子快要上学的时候,父母才有心去操办关于身份证明的事项。

而唐枫这个名字的出现更好解释。没有人希望自己孩子的真名和一个犯罪组织挂上关系,小孩一旦长大就变了样,别人基本认不出来,但如果名字不变,那或许会成为一个定时的炸弹。正因如此,到后来无论是宋荆还是真名不详的唐桦,都把唐枫这个一时兴起起的名当做了这个小孩的名字。

就算是在后来宋荆跟宋乔雨留下嘱托的时候,她也同时有些害怕,自己这位缺点心眼的儿子会不会反而暴露了唐千的过去,因此用了唐枫的名字作为危机的提示。

唐千是寻常人家的小孩,寄住在叔婶家里,普通平常,没有任何危险。但唐枫是卧底的弟弟,这个名字一旦出现,唐千的身份和过往就有可能暴露在旁人的眼中。

不仅仅是找不到这个孩子的来历,能不能把他送走也成了唐桦的一块心病。毕竟同伙都知道了他有一个同住的弟弟,之前作为阿华,他又已经自称父母双亡来避免别人进一步的追究。如果这个弟弟突然消失,他该怎么解释?

因为生活过于艰难,有一天心血来潮,把这么大一个弟弟随手送人了?

对于一个有房有车的年轻人来说,这种事比天上莫名其妙掉下来一个便宜弟弟更加扯淡——因为后者真的发生了。

总而言之,唐千就这么留在了唐桦的家中。唐千很好养活——毕竟乖巧也需要本钱,不竭尽所能的试图干点家务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称是一个乖孩子。

唐桦的任务是进行各种货物的交接,有时候还要在约定的地点和人交换情报。他们有固定的上线提供交流的地址,而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桦有个弟弟以后,交接的地点也从咖啡厅酒吧等闲杂人等所在的地方,换成了快餐店甜品店这样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手忙脚乱带着弟弟的大小伙子,其实会是一个进行秘密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呢?

第一次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后来故去的韦高驰,正是在一次这样做掩饰的会面当中。当时的唐千已有四岁,刚过完唐桦给他拟定的生日,其实实际上也确实到了年纪。

高先生到了的时候,他坐在座位的一旁,看着窗外被风吹动的树枝,舔舔手上被提前砍掉一半的雪糕,过的好不惬意——另一半不是店家连这点东西都要缺斤少两,而是唐桦叫人帮忙拿去分开的,他查到四岁的小孩不能吃太多这样冰凉的食物,所以刻意减了分量。所以另一半已经被他趁早几口啃完了。

一个乖巧的小孩是不会轻易和大人对着干的。唐千秉持着这样的原则,因此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再说,他本来就已经很开心了。

有些原本并不在意的东西,会随着事情的逐渐明朗,或者个人认识的逐渐完善,在之后的人生中以记忆的形式浮出水面。当时年幼的唐千并不可能轻易的认识到这一点,直到危险发生之前,才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

他已经相当敏锐了。

作为一个被放养的孩子,唐千有自己的房间。在唐桦两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只安了一个儿童床就占据了原本书房的位置。据说是因为请教了一位养着同龄女儿的朋友,唐桦给所有桌角加装了缓冲垫,避免孩子磕着碰着以后,就这样放心的任由小孩玩耍。

那是一天夜里,唐千悄悄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有点饿又有点不饿,有点渴又有点不渴,有点困又死活睡不着,于是坐在沙发上依照惯例的进行发呆这项古今不变的传统运动,正碰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门,在这时返回的唐桦。

如果那时唐千再成熟一些,应该能察觉到当时的唐桦似乎过于冷静了。但他所看到的,只是唐桦有些狼狈,手上还有未擦干的血迹,似乎经历了什么很危险的事。

小唐千的感官很敏锐,记忆力不错,但反应却比较迟钝,面对这样形容不太端庄的便宜哥哥,只是在黑暗中眨了眨眼,并没有太多的反响。唐桦第一时间甚至没注意到还有这么个安静的小家伙坐在沙发上,连开了灯都没来得及留神,直到自己拿不起热水壶倒不了水的唐千弱弱的开口向他讨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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