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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说不了永远就说从前(第1页)

星空将宇宙照亮,这个世界被点缀成为了眼泪,蓝色泪水退化成为透明。

空间将尘埃散尽,它的体积在逐渐蔓延至血液,本无形,幻有名。

离去的世纪本身就在淘汰。

人群驻留似无意。

终会散尽。

杯子里的水在随着车速不停晃动着,像是一团成形之后固体。伸手试图将它牢握在手心里,冰冷触感打破了我对所有理论的定义。

现在市场上已经很少有人再买cd光碟,车子里好几张不知多少年前买的周杰伦专辑,已经布满了灰尘,即便这样形容,也无法脱离车子苍老的程度比不上周杰伦继续年轻下去的事实。“为什么女生不喜欢太胖”,循环着集中注意力才能听懂的歌词,模糊了记忆所带来的第三维视线。我们在向着父辈义无反顾奔进当中,思维被这个年代的一切不断洗脑,比起不愿落伍而需不断去接受新鲜事物,掺加更多的意愿是停留。外面的细雨在为车子沐浴,间接性将车内氛围自动调低,悲伤氛围由气而生逐渐传递至肌肤表面的每处毛孔,并没有就此止步,随即向着身体内侵袭而去,直到打了冷颤后又抖了下身子才间接止住。手腕处华而不实的手表上镶着的哪几颗钻石看似奢侈,甚至还闪着亮光,其实只有行家直到那不过就是次品的摆饰。我始终感觉自己活在了一个很是虚假的地表上面,随时都面临着裂缝来带走我缥缈的灵魂。

身处灰色地带,深知灰色最容易被侵蚀成为黑色。从有认知以来,无论是社会、电视剧、还是书籍里面,黑色都在为邪恶那方代言,是不是之所有会有黑夜降临,就是为了衬托光明邪恶那面。

我不太能接受所谓的众人皆知大道理,说出来好像是在间接诉说对方有多傻一样,但如果傻点便能让自己快乐,我宁愿自己就是大傻逼。

看似潇洒踊跃出现被人口中,一天一天到最终被遗忘那天,我在其中扮演了激发他人动力的角色,停留不进,以次来倾听如何才能彻底成功演绎失败者这个道理。

将所有希望化为绝望,你想象不出这个社会有多黑暗,即便你是人民警察。它不断在用红色来粉刷多余出来的白,以次来搅浑耳目。

红色能淋漓尽致展现出黑色的欲望,而欲望就是蓝色的眼泪。

曾经在很多人面前说过感觉自己心脏是黑色类似这样的话,大家听后大都没有再参与进去我这个话题,仅仅只是一带而过。内心觉得他们很是不了解我,觉得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直到后来我也变得现实。面对娱乐化的商业,它们需要这样悲伤来夺取观众眼泪。可面对生活的时候,情感固然重要,可它一旦偏离了现实之后就会形成另一种所不为人理解的思维呈现着大家面前,很难去评判对错。

有些人总想着将自己埋藏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但他并不知道没有人会心心念念去寻找他,直到最后寂寞得自己重新爬出来。

媛媛总想着如果能让自己消失一次,我说将手机关机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她深邃瞳孔里面总有人看不透的迷雾,像是在丛林里寻到了一座城堡,及其好奇里面会有多么惊人秘密,可布满灰尘的四周给人的感觉是阴森的,不敢轻易闯进入。在下雨天的时候我总是想要伸手去触摸,样子极其猥琐,只记得有一次她直接揣向我的下体,毫不留情那种,我伸直胳膊瞪着她两秒钟,后慌忙向卫生间跑去。她那种外冷内热让人及难触摸的性格为自己穿了身皇帝的新装,她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或许只有在下雪的冬天才会发现,一步一步,已经漆黑到了冒着冰冷火焰。

可能我们都太年轻,才会总是这么矫情,老是抓住些小事不愿放开,失恋了要喝酒才能寻到一丝解脱,被好友出卖了要跟好多人抱怨他的绝情,嫌弃工作不好辞职后才发现再也找不到比次更好的工作,总在以乐观为前提下去做写自认为对的事情,事后以为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可结果总那么不尽人意。多少次以为能收拾好情绪重新开始一切,如果一切真的重新开始了,我应该不会有时间,或是有精力坐在电脑跟前将这些文字敲打出来,然后看着将要破晓的黎明,有些出神。寂寞就是所有人都觉得你并不寂寞。

我不再相信一个人消失后就没有办法生活,因为我相信了只要想办法就一定能将消失的人拉回身边。所以总说自己的心是黑色的,可以理解为是对某些事情的执着,或是,不择手段。

将红色变为黑色太过简单,代价是无法逆转。

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应该是手,起初是鲜红色血液流出,随后止住为艳红色,接下来成形变灰色,非人所愿终会成痂。过程全在视线当中一一被记录下来,成为了跟随一生的疤。我的手上有好多处小伤疤,全都是小时候调皮的证据。

我讨厌学生时期的我,我怀念学生时期的我,我渗入其中无法自拔。那个时候哼着五音不全的调子就以为能够站在北京体育馆里面开演唱会,染着比汪东城还浮夸的头发就敢在女孩面前说比他帅,试图模仿,刻意模仿,就是为了显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高二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在电脑上学习些简单的化妆技巧,那时候电商还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只能一个人去商城里买些化妆品偷偷使用,那些销售姐姐们就喜欢接待我这样一无所知的愣头青,很简单几句花言巧语就能让我很自觉掏出自己一个月的饭费和零花钱并且很心甘情愿交入收银台更美丽的姐姐手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学生的钱这么好挣,或者说是这么容易忽悠。

很多个夜里我都在穿过玻璃看着空中漂浮的月亮发呆,祈祷它能穿过头部的皮肤拥进梦里,让梦到的那些角色都充满饱和度,伸手抚摸仿佛它就在不到几英尺的悬空,我用心感感知它的存在,直到朦胧睡着之后它将光芒散落到我的身体里每个角落。

如果说校园是整个人生当中最浪漫的地方,那么我觉得上晚自习的夜晚才是最突出存在。教学楼灯光将每条道路照得通亮,草丛里面蛐蛐欢叫声盖过了情侣之前的蜜语,在当时想跟女友在学校好多地方留下我们爱过的痕迹,可人家太害羞了,很多计划还未实施到一半,便仓促收场。原本只有一层楼的图书馆正在被新盖起的还未完成装修就能感觉到金碧辉煌的高楼取代,我们这一届学生的失落情绪大过了下一届的欢呼,它一旦运转起来,就是我们离开这里的警钟。

每次踏入母校的时候,都会听到某种声音在呼喊自己还未完成的梦想,我知道那是自己错觉,是内心不甘,是种变相感应,是自己后来的改变。

我从未盛装出席过同学聚会,比起他们在很现实的生活,我那还在漂流的氧气球还在想着不断往高处上升,却在云层那里被不断卡住,穿不过去,看不到尽头。在哪里,在这里,交叠阻挡着我想要再迈上一步的心愿,这一切是发生经常会发生在热闹无比的新年,没有人会观察到我强压在心底三千公里的执念。

已经忘记了在记忆的草丛当中滚了几个圈,她留下来的唇彩味道很甜,却是无法重返的永远。

我们一路跌打着向前滚动,将白得范光的衬衫染涂上了描绘不出来的多重彩颜色,还能再涂染下去,像是孩童在漫画未知的世界般,只有开心,只有期盼。

你所记录下的那些点滴全都存留在了那个泛着七彩颜色的笔记本里,那是省吃俭用了两个礼拜饭费买的,算是间小小的奢侈品。因为从那个时候起,你就想让自己的青春突出些,明了些,在几十年后还能清晰回忆起来。

比较后悔的一件事情是当时有太多的时间,却很少用照片形式记录当下,很多人的轮廓想忆起来,却很很模糊,因为那是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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