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捧着水的桔梗此时不知如何开口,她也没料到戈薇会在这个时候来寻她。
几天的风尘赶路,桔梗虽为陶土身体,不会出汗也不会有体味,但衣服的脏污不可避免。
反正是洗,她就整个人泡进水里,洗是洗干净了,衣服湿哒哒的穿在身上走回去又会变脏。
索性就脱了放在一旁晾晒,自己泡在水迹清洗这副身体,总归当过人类,几天不洗澡桔梗心理上还是有些介意。
飞鸟蝴蝶姗姗来迟,手里捧着半干的巫女服,日暮大人的灵力与桔梗大人如出一辙,它们没能分辨出,却也知道这个时候,得穿衣服。
“桔梗大人,您的衣服。”
顾不上湿不湿的,桔梗从水里起身,一步步挪到岸边。
随着“哗啦”一声,水珠四溅,式神递过去衣服,冷白的身躯被红白衣服渐渐包裹。
戈薇耳朵动了动,埋在双手间的脸埋得更深。
衣服摩擦声细碎起伏,发出一阵“沙沙”的音响,戈薇蒙着眼,其他感官却变得极其灵敏,这点微不可闻的声响在他耳朵里,像有一根棉签在他耳里轻轻摩擦。
脸上升温,戈薇自己曾做过十几年的女生,自己的身体……看过摸过,也和珊瑚、由加、绘理、亚由美一起泡过温泉,互相比对过身材。
可……桔梗的,与之前没有灵魂状态的提线木偶陶土桔梗不同,有了生命的桔梗,给人感受很不一样。
清冽河流下的身躯若隐若现,冷白色肌肤被墨色头发遮住几寸,极致黑白色彩对比,浑身好似一层朦胧微光笼罩……里陶手办捏的真不错,他一点瑕疵都没看到。
……这个时候不是用来欣赏啊!
还有,他现在是个男的啊!
他脑海里闪过的画面,显得他简直像个变态啊!
戈薇内心如何抓狂怒吼,桔梗不清楚,但少年愈发红润的耳畔看的一清二楚。
她整理衣服的手顿了顿,下意识抬起将自己耳鬓发丝往后梳一梳,碰到自己耳朵,是被河水浸泡后的冰凉。
没红,还好。
这具身体太过于奇怪,明明是陶土身体,应该不会有正常人类的感触反应,就算受伤也只会躯体裂开,可是她醒来后手上流血不止的肩膀,还有花环那次……她的身体有些不一样反应。
似乎跟她当时情绪波动有关系。
桔梗收敛自己心情,衣服也已经全部穿好,她坐到太阳底下,一半晒衣服一半晒自己,“你不是说回家?怎么跟过来?”
“那个……”
戈薇弱弱地吱声,小心一根根收回手指,瞄了一眼身后,河里没有人,岸边湿了一片,顺着湿掉的土壤,戈薇望见石头上坐着的桔梗。
长发垂肩,时不时几滴水珠从桔梗刘海前滴滴答答落下,砸在红袴上,很快红色深了一些。
戈薇皱皱眉,“头发的水……”太多了,衣服上也是水,万一感冒,呃,桔梗好像没有感冒担忧,一点不在意的样子。
他拧紧眉头,桔梗她真的很少在意自己身体,利用自己吸引奈落,重伤还借“圣大人”的身份继续救助人类。
桔梗不说话,静静望着他,戈薇语气里的担忧她感受到。
……多余的担忧。
“这具身体不会生病。”还是解释了。
喜欢【犬夜叉】白月光与朱砂痣请大家收藏:()【犬夜叉】白月光与朱砂痣
魔方世界:末世困兽 爆兵:我爆兵吊打列强很合理吧 穿书失败后我被男主怼脸开大 末世:对,没错,我就是末世圣人 无敌魔尊,被校花学姐召回地球 孽徒快滚,师娘顶不住啦! 战警传奇 都当妾了,谁想跟你们斗啊 三光神水 快穿:我,热于助人,最喜交友! 救命!宿主他每个世界都在卖惨 安老师!你的病弱前男友洗白啦 明朝:我的巨舰大炮 惊鸿不照影 海洋:赶海是要运气的,刚好我有 快穿:男主们又对炮灰一见钟情 都市剧:从小欢喜方圆开始 团灭:何处是安宁 重生六零,带着空间宠夫暴富 诡仙录:全世界都遭到认知篡改
(甜宠,无虐)穿书后,赖雨果开始疯狂追求大反派墨邵庭!赖雨果怼男主女主没办法,以前眼瞎,现在眼睛好了,自然得找更优秀的男人!我和墨邵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墨邵霆如果您喜欢穿书后赖上反派大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成长型女主懂动物语言全员恶人)锦和从出生的那一天,就与弟弟永琏不同,能听懂小动物的声音。一次是在王府,听到了蚂蚁和锦鲤的声音,一次是在宫里,和两只红黄锦鲤成为了朋友。可在三岁时,一场大病的到来,让锦和多了一项‘先知’的能力。只要与别人沟通,脑海里,就能知晓别人未来的变化,原本平静安稳的生活,彻底发生了变化。因...
被渣男推下32层摔成肉泥后,尤欢意外重生在同名同姓的十八岁少女身上。从此,尤欢开始了复仇之路。渣男影帝酒局谈事,她淡定掀桌。渣男影帝举行婚礼,她播放选妃视频。渣男影帝澄清记者会,她直接报警当场送他入局子。尤欢掐腰看着自己的杰作,狂得要命,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病娇偏执,斯文败类(反)心机腹黑年下忠心狼狗(男主)白切黑女主)顾思叶嫁给了海市最完美的男人,所有人都羡慕嫉妒她。可只有她知道,萧天择对她毫无感情,只将她当成生育机器。最终,她不甘屈辱,逃离了他的魔掌。可是当她真的离开后,萧天择却又疯魔一般,全世界寻她。不成想,她早已另有良配。他癫狂的将她抵在墙上,赤红着眼...
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简介emspemsp关于一胎三宝总裁爹地追妻跑一次亲密接触,他是妹夫,妹妹和妈妈算计让她给他生孩子二次亲密接触,他是闺蜜的男人,儿子算计要她成为后妈。三次亲密接触,他成了侄儿,他们被同时绑架扔在一张床上...
这是一部写平头老百姓生活的小说,西南边陲小镇的唐建军醉死后魂穿到1988年自己身上,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充满激情的年代,他将怎么重启自己的人生?故事主要写日常生活,没有其他穿越者拳打杭州马,脚踢深圳腾,摩擦某东狗的能力,猪脚就是带着多一世的记忆在世上正常生活,凭借多出来的记忆努力活着,顺便让家人过好一点,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