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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页)

一顿吃饱喝足之后,四人全都不顾形象地瘫在了椅背上,艾德蒙趁机给每个人续了一杯黄油啤酒,可算是完成了他请西里斯喝饮料的执念。只见西里斯懒洋洋地伸开两条长腿,右手把玩着杯子,说道,“你对吃的还真挺有研究。我算知道了,霍格沃兹里什么怪人都有。”

“多谢夸奖。在你这里,怪人要比平庸无趣的人好很多吧?”艾德蒙托腮望着他,笑吟吟地说,“不过嘛,我这份本事也像读书考试一样,是能锻炼出来的。整个伦敦的大小餐厅,我走过将近一半——”

“你也住在伦敦吗?”彼得忙问。在见识过艾德蒙三言两语哄好西里斯的本事后,他开始觉得跟对方交好是个好主意了。看到艾德蒙笑着对他点点头,他大为振奋,“那还真是巧啊,西里斯总是抱怨伦敦没有人陪他玩——”

“确实巧,原来我跟你是一对难兄难弟,惨到一起去了,”西里斯兴趣缺缺地说,“我不建议任何人住到伦敦来,那真是全世界最无聊的地方……”

“这我可不敢苟同,你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回家,就污蔑伦敦吧。”艾德蒙调侃道。伦敦是他母亲的故居,也是他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每一条大街小巷都是他亲自用脚步去认知、衡量的,当然感情深厚,“伦敦是一座融合了古典与开放的城市,既有世界顶级的博物馆、美术馆、剧院、见证历史的古建筑,也有追逐潮流的创意街区、海纳百川的购物城……”

“你喜欢伦敦?就那个永远湿乎乎、灰蒙蒙、阴冷阴冷的地方?”西里斯从椅背上直起腰,不可思议地问。

彼得和莱姆斯一边打扫着餐盘里的牛油果泥,一边也投来了感兴趣的目光。只听艾德蒙认真说道,“喜欢啊,如果你能好好逛一逛这座城市,我想你也会喜欢的。要想知道伦敦的好,不能站在毛毛雨里观望,得亲自去俱乐部听听爵士乐,在涂鸦墙上画几笔,塔桥上听万吨汽轮鸣笛致意,海德公园里看皇家骑兵团驯马,最后到老市集里大吃一顿,”他怀着别样心思,故意选了一堆巫师们不熟的活动,果然听得彼得面露向往、西里斯似懂非懂地眨着眼睛,“我还成功混进过酒吧里呢,和数百足球迷一起观看世界杯、举着啤酒为喜欢的明星呐喊助威——”

“足球世界杯?酒吧里?”西里斯迷惑地问,“我记得足球好像是一种几十号人用脚抢一个球的游戏,那酒吧得有多大才能装下他们?”

莱姆斯作为混血,是掠夺者里唯一一个了解麻瓜知识的人,“他指的是大家一起在酒吧里看电视直播……电视你知道吧?就是一块可以看到其他地方发生的事的屏幕,在麻瓜之中相当普及——”

西里斯嘀咕着,“我怎么从来没有见到过?是因为我家附近没有什么酒吧、俱乐部、涂鸦街……?”

“你家在什么地方?”艾德蒙不动声色地问。

“在格里莫广场旁边,和一排楼房挨在一起。你听说过吗?”

格里莫广场?格里莫广场……艾德蒙在心里念着这个耳熟的名字,注意到莱姆斯又瞥了他一眼——但这次他没顾得上掩饰自己,而是按捺住微微激动的心情,问道,“那你有没有在你家附近见到过一块蓝底白字的标志牌?上面画着一个……呃,长得像一段扭曲的楼梯一样的图案,旁边写着——”

“——为保障生命健康而生?落款是爱什么瑞的……?”西里斯立刻说,“我溜出家门的时候总能看见它,一直都好奇那段‘楼梯’跟生命有什么关系——你也见过那牌子?”

那是一个抽象的DNA的图案啊,关系可大着呢,艾德蒙心想。但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微笑着,柔情地看着西里斯,百感交集地说,“当然见过,那牌子是我外祖父立在那里的,后面的办公楼是他五十多年前买下的,我小时候常去那里玩。现在它变成了我叔叔婶婶的产业,我就很少往那边走了。看来伦敦还是太大了啊,明明近在咫尺,我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你。”

“咫尺有点夸张了,离我家得有个一公里吧。”西里斯随口说道,完全没留意到艾德蒙的语气里饱含感情。但莱姆斯适时咳嗽了一声,插进来问,“你们说的是爱思瑞医药公司吗?爱思瑞是你家祖辈创建的产业?”他看向艾德蒙,艾德蒙便无奈地笑着摊开了手,默认了。于是彼得捧场地“哇哦”了一声(他根本不知道这公司是什么),西里斯流露出一种恍然的“没错就是这个名字”的表情……莱姆斯感到更头疼了,不得不违背本心,硬着头皮继续打听道,“那你先前说你准备去读的中学学费高昂、需要时刻节省?能让你家也难以负担的,是指九大公学之一?”

莱姆斯今天真是奇怪啊。艾德蒙顿时想道,没忍住用目光隐晦地打量了他几次——莱姆斯平时从不是一个喜欢多嘴的人,现在怎么会对别人的私事刨根问底?……但是鉴于西里斯在场,他其实也想多讲点自己的事,可谓是刚打瞌睡就有人给递枕头,便简单说道,“是温彻斯特公学。我当时已经通过了第一次入学笔试和面试,结果收到了霍格沃兹的来信——”

“所以你从预备小学退学来了这里?”莱姆斯轻声问道。预备小学要比普通小学多读三年,专为出身富贵的学生升入公学而设立,像艾德蒙这种中途反悔的,只能做退学处理了。莱姆斯真心实意地说,“你真有主见,也充满冒险的勇气——”

艾德蒙便垂眸笑了笑。确实,从预备小学到顶尖公学,再到牛津剑桥等G5院校,是无数政商精英亲自走过的坦途,贸然放弃也许很不明智。当年他为了说服学校老师同意他“自毁前程”,生生把嘴皮子都磨薄了一层。但是——

“我认为这种冒险是值得的。如果我能一辈子被蒙在鼓里也就罢了,但既然梅林给了我一个窥见世界真实的机会,我却因贪慕小利而放弃了,即使往后余生能成为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我也会抱憾终身的。”艾德蒙平静地说道,他入学前仔细思量过其中的利弊得失,这么多年从未感到后悔——他本来就不爱后悔,特别是对于这种给他带来了一个心上人的决定……

“心上人”西里斯这次挺爱听他的演讲,起哄地举起酒杯,“来,让我们为艾德蒙难得的冒险精神干一杯——他要是没能入学,我往后三年得少关多少禁闭啊?不能擦盔甲的周末夜晚得有多么无聊——”

“我一定再接再厉。”艾德蒙诚恳保证,把西里斯满肚子的促狭话全堵在了嗓子眼里。四个半满的玻璃杯在半空相撞,杯中晃晃悠悠的泡沫好像可口的棉花糖。西里斯喝得急,使得不少泡沫粘在了他的上嘴唇上,变成了圣诞老人的白胡子。当他下意识去舔的时候,薄而优美的嘴唇泛着水色,让艾德蒙触电似的转开了目光。

莱姆斯顺手递了一张纸巾过去,正经说道,“说起来,许多麻瓜出身的小巫师确实更适合来到魔法世界生活,否则时不时的魔力暴动会把家长弄得很紧张——我当年的表现并不算严重,但也炸掉了两个水龙头……”

“哇,那你好厉害,”彼得羡慕地说,“不像我,只是把烤鸡盘子拖到了面前……在那天之前,我妈妈甚至怀疑我是个哑炮。”

西里斯犬吠似的笑了一声,表情又变得有点阴郁了,“我倒是曾让一屋子的东西都飘了起来,包括雷古勒斯——但我妈还巴不得我是个哑炮呢,起码她能早早把我溺死在水盆里,而不是任由我长到现在,给‘听话的小雷吉’做个坏榜样——”

“西里斯,别这样。”莱姆斯轻声劝道。熟悉西里斯的人都知道,他的毒舌属于无差别攻击,一旦冲动起来,连自嘲也毫不嘴软。这会他不管不顾地说,“——没准她还能把雷古勒斯叫过来参观参观我的下场。这样可以更早教会他什么是维护家族的荣光,什么是应该被抛弃的东西,比如我这种玷污血脉的——”

“西里斯!”莱姆斯和艾德蒙同时叫道,打断了他即将脱口而出的“孽种”。艾德蒙直接叉了块面包塞进他嘴里,口吻很无奈,又充满维护的味道,“你骂自己有瘾是不是?反正你是要跟纯血论斗争到底的,敌人说你是污点,岂不正是一种表扬?”

“……怀用泥唆么?”西里斯的嗓子被这块倒霉吐司糊得严严实实,想说话却只憋出了几个含糊的音节,只好边用力咀嚼边愤愤地瞪着艾德蒙。莱姆斯皱起眉头,趁机问道,“我发现你这学期回来之后,对雷古勒斯的态度‘激烈’了不少——以前你嘲讽家族的时候都很少带他的,现在这是怎么了,你们两个在暑假里吵架了?”

就着艾德蒙递过来的黄油啤酒,西里斯艰难地把面包咽了下去,立刻又开始生龙活虎地阴阳怪气,“吵架?我哪敢跟他吵啊,看看他交的那帮好朋友吧,大名鼎鼎的马尔福、罗齐尔、埃弗里……哦对,还有刚刚那位在德威斯班斯店里耀武扬威的穆尔塞伯——他爸爸可是魔法部了不起的大官啊,一看他毕业,就把他安插进了自家部门里,不管他是不是个考试全不及格、只会躲在别人身后看戏的废物——这些人联合起来,黑魔法复兴不就指日可待了吗?布莱克家的荣誉不就不怕我这种人的抹黑了吗?……”

其实他这么神采奕奕地骂起人来,样子还蛮好看的,不像刚才他自我嘲讽的时候,眼底有一种压抑的厌倦感。艾德蒙不怎么有道德地想着,开口附和他,“那你可高估他们的智商了,哪有那么容易?在支持纯血论的所有家族里,只有穆尔塞伯家站在了政治舞台前,他仗着自己是一派领袖,还想和法律执行司的克劳奇竞争下一任部长呢。结果自己部门还没安定下来,给儿子开后门这事就闹得人尽皆知……完全不堪重用啊,不知道神秘人私底下得吐多少血。”

他越说,三个掠夺者就越认真地看着他,尤其是提到神秘人的时候,彼得既茫然又紧张地打了个寒噤。西里斯的眼神渐渐变得怪异起来,不由得问道,“你怎么很了解魔法部的事?你家连个巫师都没有——”

“……因为我认识字,也会读报纸?”艾德蒙有点无语地回答说,“你别觉得《预言家日报》不值一读——虽然里面大部分内容都是扯淡,但字里行间掩盖的却是真相。正因为我在魔法界里没有依靠,才更要多读书看报,以免落后于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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