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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放下一张床之后,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补天阁少有女杀手,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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