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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计算之后,我发现我没有机会确保在我离开的时间里大毛会安然无恙。于是把心一横,决定留下来。于是我退缩到窗户底下,悄无声息的召唤出我的兵马,蓄势待发,打算待会儿如果这个男人起了杀心,我先让兵马救了人再说。
只听见那女的说道,你们可真是对儿苦鸳鸯啊,你这小毛孩子,还真以为我们会把这傻子扔在那儿不管了是吧?这傻子知道太多事情,就算是个傻子也不能掉以轻心,这倒好,你们想远走高飞没走成,反而把自己给搭了进来。你这臭小子,你还真当我们这么糊涂,连你们进了屋子我们都不知道吧?这傻子只要给她一点糖吃,就什么话都交代了,你们天天翻屋子进去私会的事情,我们可是早就知道了。只是想着事情没能完成,也就不要打草惊蛇,反正她是个傻子。你爱怎样就怎样吧,可是没办法,你和她一样,知道的事情太多,今儿你是无论如何都很难从这屋子里再走出去了。
看样子这女人知道的情况也不尽然。因为头一天从房顶翻进去是我带的头,而我也并不是为了跟这个傻姑娘私会。那间屋子,从头到尾我也就只去过那么一次而已,到后来大毛每次进去究竟是不是私会,我也的确不得而知。这么看来,他们虽然知道了我们翻墙的事,但未必知道我本人也参与其中,甚至只是把大毛当做知道这件事的其中一个人而已,也并不知道大毛打从一开始就和我一样是打定了主意来坏事儿的。
大毛没有说话,屋子里只传来那傻姑娘哭喊的声音。因为自打见到这个傻姑娘开始,我就觉得她虽然傻但却是个快乐的傻瓜,还从没看到过她这么哭喊,难道说是大毛的真情也算是融化了傻子的心吗?看到大毛身陷危险,傻姑娘也为此焦急难过吗?
我屏住呼吸不敢乱动。只能够透过那窗帘射出来朦胧的光线判断出里头人影的样子。那个不断扭动哭喊的就是傻姑娘,而大毛却站着一动不动,从人影的姿势来看,似乎两人都是被反绑住了手一样。只听见那个女人继续说道,你说,怎么发落他们,是找地方埋了,还是直接丢到河沟里?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冷静,就好像是杀人就好像眨眼那么简单一样。丝毫不会觉得有什么。这样冷血的女人和先前我见到她的时候,那一副和蔼可亲笑脸相迎跟傻姑娘说话的样子全然相反,同时我也确定了这些人身上一定是有枪的,否则不会随随便便就这样说话。在那个年代里,虽然国家在严格管控枪支弹药。但由于之前的动荡岁月,以至于很多民间兵工厂时期流传到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并没有被完全收缴。从他们出手的阔绰程度来看,花点钱买来一些枪支弹药,完全不是问题。
我心跳加速。一直在等待着那个男人的回应。因为他虽然先前和这个女人发生了一些争论,但是感觉得出,他始终还是那个最后发号施令的人。只听见他冷冷地说,杀了他那叫浪费子弹,既然是对鸳鸯。就放了回去吧,不过两个人都得拔了舌头,挑断手筋脚筋才行,免得将来用说的写的,把知道这些事给抖出来。不过那也无妨,谁会相信一个傻子的话?呵呵!
他的这句话,以一阵冷笑结束,却听得我背后发毛。此人之冷血,在现在看来甚至还有些变态了。正当我在考虑该怎么营救大毛运气好还能够救出傻姑娘的时候,那个男人突然提高了声音对着门外喊道:来几个人!把他们俩带走废了!
紧接着脚步声响起。我知道是外面的人得到命令之后准备进屋的声音。留给我思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况且在这样的慌乱之下,我根本没有心思去思考。于是把心一横,想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毛是我兄弟,我既然知道了,就绝对不能坐视不管,于是我站起身子退后两步,把我的背心贴在屋子外的围墙上,然后猛一发力。用力跳起来,用我的右边肩膀撞向玻璃窗上看上去相对容易撞碎的地方。哗啦一声,原本就老旧的屋子,那玻璃窗应声而碎,而我用手护住自己的头脸。心里祈祷着不要被玻璃渣子给划伤。
这也是我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时候如果从正门闯进去的话,虽然我有办法控制住门口的几个男人,但是他们一定会发出警报,屋里的男人和女人就会知道。趁着这点时间,也许会对大毛和那个傻姑娘做出什么危害人命的事来,而我突然这么破窗而入的话,一来是会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们至少会留出几秒钟的时间来做出反应。而来我此刻的位置撞入进去的话只需要两三步就能够立刻制住那个幕后神秘人,所谓擒贼先擒王,我若是能够控制住对方的话,说不定能够以此为要挟,来跟他们交换大毛和傻姑娘,只要我把大毛拉到身边,我们俩是肯定能够安然无恙从这里走出去的,除非对方朝着我们开枪,虽然是在郊区,也不至于这么胆大包天才对。
我算得上是孤注一掷。赌赢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如果输了,大毛和傻姑娘的处境不会有所改变,反而会搭上我自己,白白给人送个大礼。不过我算是幸运的人。我在倒地后并没有扯跨那蓝色的窗帘布,而是直接一个侧滚翻就直奔那男人而且。在翻滚的同时我一下子从包里摸出了我的苗巫弯刀来,将刀弯的内侧对准了那个在翻滚中恍恍惚惚看到正在起身的男人,然后又我一下子跳起身子来,抓住了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抓着往后仰,这样就能够暴露出他的脖子,我的另一只手则直接抓了弯刀就冲着他的喉咙架了过去。
这一套动作,我觉得是我在感觉到危险后所激发的自己的潜能,否则不可能这么连贯,而且这当中也有比较大运气的成分在,所以当我把刀比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同时我也看到了他那正伸手到裤子口袋里,已经摸出了一半的一把解放军制式五四式手枪!我眼见得逞,那个女人被我刚才破窗而入的时候吓得尖叫了一声。而那几个正冲到门口的人,看到自己的老大被挟持,于是也着了急,其中一个更是直接掏出了一把匕首,跑到了大毛身后,用匕首的尖抵住大毛的脖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是要我别乱动,否则就杀了大毛,大家都捞不着好。
我为了让自己气势上占优,于是大声吼道,你们都他妈的别动,信不信我宰了他!我说话的语气凶神恶煞的,吓得被我挟持的那个男人连连说道,大家都别动,有话好好说!我虽然挟持了这个人,但是我的眼睛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屋里其余的人,并未看清楚被我抓住的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回答道,你们现在把人给我放了,等我们安全后,我就放了你们老大,否则老子这一刀下去,今天晚上你们恐怕要擦一晚上的地了!
其实我很少会这样说话,至少语气不是这种流里流气的感觉。不过当下情况紧急,我也只能把我想得到的够狠的话都说出来。就在这个时候,被我用刀勾住的那个人突然用吃惊且非常疑惑的语气说道,你…你是司徒?
奇怪了,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我已经大名远扬到这地步了吗?于是我低头一看,这才看清了此人的相貌,我也大吃一惊,结结巴巴地问道:怎…怎么会是你!
第三十章.重逢故人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用来形容人生的四大喜事。而当中的那一句“他乡遇故知”,通常用来形容遇到很久不曾见到的故人,以表心情欢快,雀跃感慨之情。
可是当我看清这个男人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半点欢快或雀跃,因为我从未想过他此刻的出现会和当下的环境相结合起来,所以更多的,是一种惊讶和不解。却半点也开心不起来。
此人是我从小到大的发小,幼时因为个头比较小,下排牙又有点龅,常常被取笑常常被欺负,我总是去帮他大家,我们一起上旧学学堂,一起背诵功课,一起跟先生斗智斗勇,一起调皮捣蛋,一起在戏台子前蹭戏听。他的父亲在出川抗日后就没能够再回来,母亲将他托付给他父亲的兄弟后就此改嫁,从此以后就不知去向。
是的,他就是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伙伴,地包天。他是这个世界上知道我最多秘密的人,同样我也是如此,在我十七岁那年机缘巧合之下拜了林其山为师后,因此联系会少了很多。但是那段日子我也常常会回去找二叔和地包天。我记得那段日子二叔摔断了腿,而二叔自己的孩子还很小。所以基本上都是地包天在照顾着二叔,后来地包天光荣参军,成了保家卫国的一员,头几年我们会偶尔有一些书信来往,到后来尤其是我被捕之后,为了不牵连更多人,慢慢也就失去了联系。
此番再次相遇,却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我相信我和他一样,心中的惊讶,远远超过久别重逢的喜悦。因为我和他从小到大,友情出奇的好,我们甚至连一次架都没有打过,而此刻我却用一把大弯刀架住了他的脖子,手里还拽扯着他的头发,而他正要从裤兜当中摸出枪来打我。
地包天,怎么会是你?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也惊讶地问道,因为我和他已经差不多有十几年没有见面,这些年来我们都长大了,样子变化也不小,但是眉眼间的那股子熟悉感,还是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地包天听我这么问,也知道我已经认出了他,惊讶之余他对那个正在用匕首刺住大毛脖子的人说道,快!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一场误会!一场误会!地包天果然已经是个“长官”,他这么一说,对方就立刻放下了手中的匕首,但是却还是没有给大毛和傻姑娘松绑。接着那几个原本是来帮忙的男人就默默退到了一边,傻姑娘吓得哇哇大哭,大毛也是一阵脸色惨白,而那个站在一边的女人,此刻的表情却似乎比我们更加惊讶,显然她在我破窗而入的时候就已经被吓到了,而剧情转换的有点快。她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只见她张大了嘴巴,眼神来来回回在我和地包天的脸上扫视着。
可我依旧没有放下手上的刀,因为我此刻也蒙了,这是一种极致矛盾的感觉,因为我最好的朋友出现在最危险的环境里,偏偏还是我敌人的身份。一时之间,我不知所措。只听见地包天朝着站在一边的那几个男人说道,你们都出去吧,我不会有事的,这是我老兄弟了,没我的吩咐谁都不许进来。接着地包天朝着那个女人说道,你也出去,这儿没你什么事了。
那个女人从惊讶中抽离回来,然后说道,我不出去,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们怎么会认识。这当中还有多少事是我不知道的,你没告诉我的?可是她的这番话却被地包天粗暴的打断了,地包天大声冲着她喊道,快给我滚出去!有事儿等我以后再说!
看得出来,地包天的“官阶”毕竟更大,就算这个女人再怎么不情愿。也始终不敢违抗。于是那女人瞪了地包天一眼,然后转头看着我,用更加凶悍的眼神也瞪了我一眼之后,就带着那个几个男人离开了屋子。出门的时候,还重重地摔上了门。
如此一来,屋子里就只剩下四个人。我和地包天,大毛和傻姑娘。沉寂了一会儿后地包天笑着对我说道,兄弟,你就打算这样挟持着我吗?多难受,咱们放开了好好说行吗?我没有回答,也没有做出反应。地包天慢吞吞将那把五四式手枪从裤子口袋里摸了出来,然后丢到自己的脚边。手枪和地面撞击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咔嚓的声响,接着他缓缓地张开双手,意思是他身上已经没有别的武器,是时候咱们好好谈谈了。
我见状如此,于是松开了抓住他头发的手,但是刀还架在他的脖子上,弯下身子我捡起了那把手枪,我从来没有玩儿过枪,这东西拿给我搞不好还不如刀好使,可是我既然将它拿在手里,相当于地包天对我的威胁就小了许多。于是我这才慢慢将刀从他的脖子上移开,但我并没有把刀收进包里,而是提在手上,以防万一。
我一边注视着坐在一边的地包天,一边让大毛到我身边来,我眼神不敢从地包天身上移开,虽然那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哥们儿,但是此刻我却不得不深深的怀疑他。大毛走到我身边后,我用弯刀割断了反绑住他的绳子,然后让他去把傻姑娘松绑,我则慢吞吞走到了地包天的对面,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右手的弯刀横放在我的膝盖上。
看了我的这一系列动作,地包天露出微微一笑,看样子他也能够理解我此刻的怀疑,更多则是不解。于是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摸出烟来,自己点上一根,然后丢给我一根,然后他起身到我跟前,给我点烟。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将手上的弯刀抵住了他的胸口,这是一个非常不友善的举动,尤其是对于我和他这样的老朋友来说,但是地包天似乎也理解,毕竟在这样的场合下,我们还是把事情先说清楚之后再说。点上烟之后他回答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吐出一口烟,然后问我道,兄弟,这么些年不见,你可别来无恙啊,怎么这么好的兴致,搅合到这件事当中来了?
地包天在部队里锤炼过这么些年,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此刻说话谈吐,都显得非常沉稳老练。而既然他说我是在搅合,看样子他也没打算对我隐瞒。在我看来我是为了救我朋友,而在他看来,我的出现似乎就是在坏事儿了。于是我没有回答,只是这么默默地看着他,因为我知道刚才我那破窗而入的动作,足以让地包天想到我一定是在窗户外面听到了不少消息。所以也完全没有隐瞒我的必要了。见我不回答也不做声,地包天笑了笑说,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既然我跟你说话你不愿意回答,那不如你来问我好了,我可以跟你保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因为你是我最好的哥们儿,就算在有些地方,咱们的立场和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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